每經記者 戴榆 發自上海
AMR集團與全美航空集團于美國12月10日宣布,雙方已經完成合并,正式組建美國航空集團公司。
自2011年底就申請破產保護重組的美國航空母公司AMR集團,經歷漫長的艱難重組總算走出了陰霾,而其與全美航空的110億元的豪華“婚姻”經重重考驗也終于修成正果。
不過,有民航業資深分析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合并雖已完成,但新美航面臨的考驗才真正開始,其管理層必須清晰認識到自身面臨信心重塑的問題,如何有效進行內部整合才是接下來的關鍵,預計需要長達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
110億美元合并完成 史上最大航空巨無霸成立
“全新美國航空將擁有強勁的全球飛行網絡,每日有近6,700個航班飛往50多個國家的超過330個目的地,全球員工超過10萬名”,美航昨日稱,“合并后成立的航空公司將憑借其規模、廣度和能力,以更高的效率和盈利能力參與全球市場競爭。”
美航昨日公布的消息,意味著曾遭遇重重阻力的全球最大航空并購交易案終于完成,而AMR集團也終于走出了重組困境,美國航空債權人將收回全部資產。美航稱,整合有望為美國航空的利益相關方以及全美航空的投資人帶來更大價值。此筆交易預計在2015年前能夠每年產生超過10億美元的凈協同效益。
早在2011年底由于遭遇重重困境,美國航空母公司AMR集團不得不申請破產保護重組,從此走上了重組之路。
根據AMR集團財報,2011年虧損約10.62億美元,2012年全年凈虧損達19億美元。不過除重組和特殊項目以外,2012年凈虧損約為1.3億美元,與2011年相比同比下降了9.32億美元,重組初見成效。
而根據美國當地時間,2013年2月14日美航的母公司AMR集團和全美航空集團聯合宣布通過一份明確的合并協議,雙方擬通過110億美元的合并協議,更加令重組的AMR集團看到了新的曙光。
然而,好事多磨,二者的并購之路并不順暢,8月份,兩家航空公司在以承諾放棄在倫敦希思羅機場和費城機場的起降時段等條件獲得歐盟通過之后不久,卻遭遇美國司法部的“責難”,稱雙方并購涉嫌形成壟斷,并意欲起訴。
好在經過雙方的談判,法庭審理前夕,美司法部總算“松口”,而美航和全美航空也因此付出了一定的代價,包括出讓華盛頓里根國家機場的52對起降時刻及紐約拉瓜迪亞機場的17對起降時刻,以及這兩大機場的某些登機口及相關設施等。
自此,在11月28日,美國紐約南區破產法庭批準了AMR集團與美國司法部以及相關各州就與全美航空集團合并一事達成的訴訟調解。而雙方的《重組計劃》也開始與12月9日正式生效。
美航方面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發來的文件中表示,全美航空集團已與AMR集團子公司完成合并,AMR集團更名為美國航空集團公司。新公司的普通股和優先股將分別以代碼AAL和AALCP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上市交易。而全美航空集團的每一份已發行普通股將被轉換為美國航空集團的一份普通股,AMR集團申請破產前的所有無擔保債權和已發行股權證券,都將依據《重組計劃》用美國航空集團的普通股或優先股來償付。
內部整合是關鍵 可能需要長2年時間
“盡管美國航空和全美航空已經合二為一,美航在國際航線上具有領先的優勢,而全美航空在美國當地的網絡布局已十分完善,二者合并可以實現優勢互補,有望超越美聯航重新回到世界第一大航空公司的位置”, 民航資源網特約評論員王疆民昨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但是如何有效進行內部整合才是接下來的關鍵,兩家公司的整合過程預計仍需要約18到24個月。
據記者了解,在兩家航空公司整合過程取得進展之前,雙方各自的網站以及訂票系統和忠誠度計劃將繼續獨立運行。
王疆民進一步指出,雖然原來的美航在世界范圍也是比較大的航空公司,整體結構、內部管理、綜合競爭能力以及運力等方面都比較好,但合并全美航空之后,兩家公司仍不可避免的遇到未來發展規劃、企業文化等方面的融合問題。
“眼下新的美航管理層必須清晰認識到自身面臨信心重塑的問題,有效進行內部整合,否則如果表面上解決了外在問題,卻導致軍心渙散、品牌價值下降,這可能才是重組的最大悲哀。”王疆民告訴記者,而在曾經“吃過虧”的勞資問題上美航也需謹慎對待,會涉及到很多錯綜復雜的變數。在金融危機下與高油價的壓力帶來航空公司普遍運營困境的情況下,相關勞資問題經常有可能發生。
對此,美航方面昨日表示,兩家公司合并后,除了運作方面的變化外,兩家公司員工薪酬、福利、工作規則和其他準則的整合,會在將來逐步展開,以便能夠謹慎地考慮各種變化。其中,有工會組織的員工將繼續執行各自的《集體勞資協議》,同時根據與特定團隊談判達成的《諒解備忘錄》對勞資協議做了修訂。美國航空無工會組織的代理、代表和規劃人員將執行現有就業條款,其中與合并相關的條款有所調整。
美國航空首席執行官Doug Parker表示:“我們將發揮全美航空和美國航空的最大優勢,打造成為一家更具競爭力的公司,更好地履行我們對所有利益相關方的承諾。我們期待著快速高效地完成兩家公司的整合,從而實現合并所產生的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