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7日訊 6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文化產業示范園區評選管理暫行辦法》。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微信號:cewenhua)了解,在廣西區內注冊的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游戲業、文化旅游業、藝術品業、工藝美術業、文化會展業、創意設計業、網絡文化業、數字文化服務業、文化創業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等領域的各類所有制文化企業均可申報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在廣西區內進行文化產業資源開發、文化企業和行業集聚及相關產業鏈匯聚,對區域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的特定區域,均可申報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示范園區遵照自愿申報、動態管理、持續發展的原則,按照“申報—初審—核驗—評審—命名”的程序進行。示范園區每年明明一次,每次命名原則上不超過2個,每兩年復核一次。示范基地每年命名一次,每次命名原則上不超過10個,每兩年復核一次。>>>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以下為《辦法》全文。
(責任編輯:李冬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