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二五”規劃中國家將文化產業提升至戰略性產業地位之后,文化產業園建設一直是文化產業園的重點,歷年文化專項資金用于文化產業園的補貼、稅收優惠等占比均較高。在政策紅利的支持下,文化產業園遍地開花。然而2013年出現了轉折性變化,今年國家并沒有將鼓勵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和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作為重點投入領域。
中投顧問文化行業研究員蔡靈表示,國家對文化產業園的支持退居二線實乃無奈。目前我國文化企業散兵游勇現象顯著,產業園所產生的集聚效應、協同效應能為文化企業做強做大奠定良好基礎,是輕資產類企業的理想發展場所。然而在實際發展中,文化產業園建設與國家的初衷大相徑庭。
文化產業園首先的身份是產業地產。在住宅地產受到中央嚴格調控的情況下,諸多房企大佬欲尋求盈利新增點,產業地產以其巨大的發展潛力和良好的政策環境吸引了多數房地產商的目光,其中文化產業地產尤為突出。但是地產與投機總是形影相隨,對文化產業地產造成嚴重沖擊。
目前我國已建成的文化產業園已經超過1200個,然而能夠盈利的不到兩成。除了我國文化產業園發展模式不成熟之外,更多的是在文化產業園成立之初經營者就沒有投入較大精力,主要寄望于地產增值從中獲益,或是“掛羊頭、賣狗肉”,借文化之名獲得政策優惠,然后發展其他產業。面對大批“偽文化產業園”涌現,國家又尚未制定出可行性較強的退出機制,為“偽文化產業園”的滋生提供了溫床。在此大環境中,文化產業園難以為文化產業發展帶來實質利好,反而造成了巨大資源浪費,國家只有將鼓勵文化產業園發展剔除于重點投入領域。
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園的問題并非在數量上,而在質量上,提高園區盈利能力才是“王道”。中投顧問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產業園區深度分析及發展規劃咨詢建議報告》中指出,在我國文化產業園在規模達到一定程度之后,結構調整將成為主要任務。當前文化產業園面臨開發重復建設嚴重、行政化色彩濃、產業化低等問題。為了實現文化產業園穩健,其一,需要對文化產業園進行充分論證規劃、精準定位;其二,減少政府對文化產業園的過嚴控制,放權于市場,尊重市場發展規律;其三,完善產業鏈布局,致力于發揮產業園的協同效應、集聚效應。
未來1—2年,我國文化產業園建設的步伐將逐漸放緩,隨之而來的是已建成產業園進行大規模結構調整。我國文化產園起步晚、底子薄,初期發展成效不高也情有可原,但是經過幾年經驗積累之后,政府、開發商、企業應該以成熟取代盲目、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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