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8日訊 2014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文藝界部分人大代表的議案和政協委員的提案近日陸續曝光。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的作家張抗抗日前向中國經濟網記者獨家披露了自己的提案。張抗抗的提案主要是針對目前教輔侵犯著作權問題非常嚴重,建議每年新學期開學時開展一次“教輔侵權專項整頓治理行動”。
國務院參事、著名作家、中國作協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張抗抗 高斌/攝
據了解,按照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教科書使用各類作品,屬于“法定許可”,可以“先使用后付酬”,而教學輔導材料和教學參考書(簡稱“教輔”),不屬于教科書,不適用“法定許可”,不能先斬后奏,必須遵循“先授權后使用”的著作權基本原則,即必須事先獲得作者的授權,并協商約定稿費標準后,才能在編寫和出版教輔時選用,否則將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2013年12月1日,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實施的《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明確規定,該辦法僅僅適用于使用已發表作品編寫出版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教科書的行為,該辦法所稱教科書不包括教學參考書和教學輔導材料。所以,編寫、出版教輔與除教科書外的其他圖書毫無二致。
據權威專家估計,教材教輔的市場份額占全國圖書市場的七成,而教輔占教材教輔市場的七成,市場規模在300-400億元。只要有教材的地方,就有教輔,而且很多師生往往不止擁有一套教輔。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近幾年對全國主要教輔編寫出版單位的抽樣調查顯示,教輔侵犯著作權問題非常嚴重。第一、很多作者不知道法律對教材和教輔的規定不同,不知道教輔選用自己的作品應該征得同意,并支付稿酬。第二、很多教輔編寫出版單位(有大量民營文化公司出資參與策劃、編寫)沒有取得作者授權,更談不上支付稿酬。如果有作者找來,推辭不掉的,僅僅支付一點稿酬了事,從不承認侵權。第三、教輔編寫出版單位從不公開教輔選文目錄,造成作者無法知道自己作品被選用情況,作者沒有知情權。第四、很多教輔編寫出版單位對作者維權要求置之不理,故意將教輔和教材混為一談,規避侵權法律責任。第五、作者維權成本高,投訴無門,亟需有組織地維護作者權益。
僅以對一家教育出版社的調查結果為例,該社每年編寫出版教輔300余種,選用的文字作品達10000多篇,涉及作者約4000人,其中上千篇文章沒有作者署名,而且,從未主動找作者聯系授權問題,并支付稿酬。在作者和有關集體管理組織代表會員與其交涉時,態度強硬、傲慢,根本不承認未經作者或集體管理組織授權的侵權責任,也不賠禮道歉,不提供樣書,故意將教輔和教材混為一談,回避教輔侵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僅僅以找不到那么多作者為由,想“補發”一點稿費,企圖花錢免災,而不是賠償。
張抗抗指出,事實上,在處理教輔侵權問題上,很多作者認為,尊重比金錢更重要。利潤如此豐厚的教輔市場,為什么不主動依法取得作家授權?教輔侵權單位的強盜式邏輯引起很多作者的不滿。
教輔侵權,不僅侵犯著作權中的匯編權、復制發行權,還由于不署名、亂署名、不標明出處、隨意篡改作品名稱和內容等而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因此應該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張抗抗認為,目前教輔編寫出版單位這種燈下黑,掙昧心錢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廣大作者的著作權,而教輔編寫出版單位卻賺得盆滿缽盈,造成了極大的社會不公平。教輔編印發的背后都有強大的利益集團,同時也是最大的侵權集團。這種教輔侵權的所謂“民不舉、官不究”現象長期存在,將導致整個出版業的集體僥幸,形成版權意識的集體缺失,最終損害的不僅僅廣大作者、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還有出版業本身,甚至會損害全民的版權意識、權利意識,乃至法治社會的建設。
近些年,國家版權局聯合公安部、工信部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專項治理“劍網行動”,收到良好效果,產生良好社會反響。張抗抗建議,國家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會同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每年新學期開學時開展一次“教輔侵權專項整頓治理行動”,建立對教輔編寫出版單位(包括與出版社合作的民營文化公司)對《著作權法》的執行情況的常態監督檢查機制,并將其列入出版單位的年檢核驗范圍。由于教輔侵權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獲益多,已經涉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該進行嚴厲查處。同時,政府主管部門應該出臺詳細的規定,從著作權法角度,規制教輔出版行為,加強對作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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