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7日訊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作協副主席、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會長陳建功日前向中國經濟網獨家披露他的議案,建議將修訂《著作權法》納入國務院2014年第一檔立法計劃。
陳建功認為,我國《著作權法》實施二十多年來,在調整著作權人、使用者和社會公眾之間利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鼓勵精神產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文化和科學的發展與繁榮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我國著作權保護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與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水平亦不相適應。尤為突出的是,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進程持續加快的情況下,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創意設計行業面臨嚴峻的挑戰和巨大的沖擊。
由于網絡等新媒體的發展,加上侵權盜版的影響,在過去的十年中,創意產業的發展舉步維艱,創作者、生產者和傳播者的積極性遭受重創。盡管全社會加強著作權保護之呼聲甚高,政府各部門、版權公共服務機構和民間機構也各盡其職,做了大量工作,但收效甚微,侵權盜版現象始終無法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其根源就是現行《著作權法》已明顯滯后,其中一些條款,已嚴重不適應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要求。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自1991年6月1日開始施行之后,進行過兩次修訂。一是2001年,為履行加入WTO做出的修改知識產權法律的承諾,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1990年的《著作權法》進行了首次修訂。修訂后的《著作權法》對激勵民族的創新意識、發展我國的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這次修訂仍屬一次簡單修訂,《著作權法》實施中遇到的許多問題并未得到根本性解決。另一次是為履行WTO爭端裁決義務,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著作權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改,但是,修改的主要內容也僅限于已沒有太多爭議的條款(僅僅涉及兩個條文),而對諸多方面如完善法定許可制度,延長攝影作品保護期,引入“孤兒”作品、追續權和延伸集體管理制度,加強并完善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加大侵權賠償力度等著作權人和社會各界呼聲很高的加強權利保護內容沒有任何觸及。
修訂《著作權法》,也得到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重視。2011年,國家版權局閻曉宏在回應記者詢問“修訂時間表”時也指出:“應當說《著作權法》在1990年出臺時是適應當時社會形勢的一部法律,但經過20多年的發展,科學技術和社會實踐都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這部法律有很多地方已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這些都需要在全面修訂《著作權法》工作中來完成。”“修訂《著作權法》的時機已經成熟,修訂也非常必要。”
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2011年7月13日,《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調研工作啟動,經過國家版權局面向社會的兩輪公開征求意見,2012年12月28日,國家版權局將第三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訂草案送審稿)》提交國務院。2013年1月23日,國務院法制辦將送審稿下發給相關部門和協會定向征集意見。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等集體管理組織聯合有關協會多次召開座談會,其過程充分體現了社會各界對盡快完善《著作權法》的強烈愿望、修法的參與程度和理性務實的態度。應該講,無論是權利人、產業界、理論界與實務界,以及海外版權機構,對草案中涉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很多重大條文都基本達成共識。
陳建功認為,經過各方的不懈努力,《著作權法》的修訂工作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為進一步完善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具備了提交國務院進而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審議的可行性。據了解,全國人大已將《著作權法》修訂列入可以隨時審議的計劃。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創新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把全社會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創新發展上來。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并且第一次以黨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確提出了“加強版權保護”的要求。
陳建功議案指出,盡快啟動《著作權法》的修訂,是我國文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由此鄭重建議國務院將《著作權法》的修訂工作列入2014年國務院的一檔立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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