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杭州9月6日訊(記者蘇蘭)“人工智能設備收集了100萬張貓的圖片來進行學習,算不算侵權?”9月2日下午,第十屆中國知識產權年會“人工智能2.0與知識產權”分論壇現場,在談到人工智能面臨的知識產權問題時,IBM亞太及大中華區知識產權總監徐馳如是說。
人工智能是時下火爆的關鍵詞,最近半個月,2019世界機器人大會、2019中國國際智能產業博覽會、2019世界人工智能大會等世界級人工智能盛會接連開幕。記者注意到,在9月2日的“人工智能2.0與知識產權”分論壇現場座無虛席,許多人甚至站著聽完了論壇。
聯想集團全球法務部知識產權總監陳媛青分析認為,人工智能之所以得以迅猛發展,與物聯網、基礎架構、先進算法的發展是密不可分的。物聯網的蓬勃發展帶來了數據的激增,在過去兩年人類所有的信息數據中,90%以上都來自于過去兩年的積累,而且這個數據還在非常快的速度增加。加上物聯網的發展,設備和設備之間的數據分享又在持續產生數據。這些數據都為智能化的發展提供了燃料;智能設備的運轉速度越來越快,運算速度也越來越快,基礎架構的計算力發展,為人工智能或者智能化的發展提供了引擎。
如此這般,以數據作為燃料、以計算力作為引擎、以算法的迭代來推動,再加上5G等技術拓寬了數據傳輸的速度以及存儲的能力,都為人工智能或者智能化的發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平臺。
當人工智能遇上知識產權,兩者會發生怎樣的化學反應?陳媛青表示,智能化是集數據、計算力、算法以及5G等先進技術為一體的領域,它的技術領域覆蓋面非常廣。在這個廣闊的領域里,知識產權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人工智能在發展過程中,尤其是對數據的收集分析中,會涉及到數據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用專業用語表述就是,TDM(文本和數據挖掘)是否侵犯著作權?
在論壇現場,IBM亞太及大中華區知識產權總監徐馳指出,在機器學習的過程中,存在著學習與復制權的問題。他舉例說:“給人工智能設備100萬張貓的圖片,讓它通過深度學習知道了什么是貓,當你再次給它一張與之前那100萬張都不一樣的貓的圖片時,人工智能就體現出了它的智能性,它可以判斷,圖片中的動物到底是不是貓了。但是,收集那100萬張貓的圖片來進行學習,算不算侵權?每一張貓的圖片都是具有版權保護客體,是否需要得到版權權利人的許可?”
從國外經驗來看,目前包括日本、英國、歐盟在內的有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法規已經逐步將TDM作為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行為來看待。比如,日本著作權法將“為了信息分析目的”的數據分析作為合理使用的一種;歐盟2019年新的版權法也明確了TDM享有的不侵權例外。
(責任編輯:殷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