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評價是一項科學而嚴肅的工作,絕不是隨意揉捏的橡皮泥。應在加強源頭管理的同時,加強監督處置,嚴格禁止借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之名,向地方政府、市場主體等收取各種費用,消除營商環境評價中的“灰色地帶”。
評價“榜單”漫天飛,動輒冠以“國家”“中國”名頭,或假以“權威”“官方”的字眼,以所謂的得分排名,誤導社會公眾,甚至借機搞培訓、收取參會費……針對營商環境評價領域的種種亂象,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表示,將與有關方面共同重拳出擊,堅決斬斷營商環境評價背后的“利益鏈條”,嚴格規范營商環境評價行為,促進評價回歸本源。
地方重視營商環境評價,期望在評價“榜單”上位次靠前一點,心情可以理解。畢竟,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土壤,土質好不好、地力足不足,直接影響到經濟發展的成色。事實上,營商環境已成為衡量一地乃至整個國家發展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之一。
對營商環境作出科學準確的評價,確有必要。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營商環境評價制度,是我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作出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發揮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指導并幫助相關城市掌握本地營商環境的總體水平、存在問題及改進方向等,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決策參考。
目前,有一部分營商環境評價是基于學術研究的層面,其采用的指標體系、評價方法、數據來源等與通行做法存在較大差異,主要用于學術交流和理論探討。但還有很多評價“榜單”的意圖顯然不止于此,只要“好處費”“贊助費”到位,排名可以議價,結果可以“運作”。這種操作顯然是對營商環境建設的損害。
對此,《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明確要求,“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近日明確表態,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的營商環境評價堅持以評促改、以評促優,不設“排行榜”“獎牌榜”,更不會向任何城市、單位收取費用。
營商環境評價是一項科學而嚴肅的工作,絕不是隨意揉捏的橡皮泥。一方面,要加強源頭管理,對于沒有得到國家認可、授權或仍處于學術研究階段的營商環境評價,應注明其研究屬性,規范文字表述,避免對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產生誤導;另一方面,要加強監督處置,嚴格禁止借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之名,向地方政府、市場主體等收取各種費用,消除營商環境評價中的“灰色地帶”。
優良的營商環境是干出來的。當前,越來越多的地方意識到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在發展觀念上也從過去的“比拼GDP”轉向如今的“比拼營商環境”,但營商環境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不僅需要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十足干勁,更要有立足長遠、久久為功的務實態度。當務之急是,繼續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抓手,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持續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需要指出的是,一個地方的營商環境究竟如何,市場主體是最有發言權的。其切身感受和真實口碑,才是對營商環境最客觀、最公允的評價。(作者:顧陽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劉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