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培訓機構“卷款跑路”事件頻上熱搜,涉事的不乏全國連鎖培訓機構,消費者對此反映強烈。近日召開的全國校外培訓行政執法工作現場會要求,嚴肅查處培訓機構“退費難”“卷款跑路”“惡意閉店”等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廣大家長對此充滿期待。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市場需求不斷升溫。不少家長為孩子報籃球班、繪畫班、舞蹈班等課外班,希望孩子能夠鍛煉體魄、培養興趣、拓展視野。但頻頻出現的培訓機構突然閉店“跑路”現象,損害了家長和學生權益,也不利于非學科類培訓行業長遠發展。
當前,培訓機構廣泛采用“預付費”的收費模式,培訓機構往往向家長一次性收取較長時間的培訓費用,而一旦經營不善或資金使用不當,就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進而閉店“跑路”的情況。有些不法商家甚至與“職業閉店人”串聯,變更法定代表人,短期經營、快速圈錢再“卷款跑路”。今年10月,北京市通報打擊“職業閉店人”行政處罰全國首案,向不良企圖者發出嚴正警告。
早在2022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門發布《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要求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
但記者調查發現,許多消費者對這一規定并不知情,且不少培訓機構“揣著明白裝糊涂”急于“掙快錢”,明確表示沒有低于3個月的課程,違反政策規定一次性收取高額費用。此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培訓收費實行指定銀行、專用賬戶、專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執行層面也存在不到位的情況。
與此同時,監管執法責任“不明晰”也導致群眾維權困難。不少網民反映,一些部門接到培訓機構“卷款跑路”的投訴或報案后,認為自己部門的職責有限,相互推諉、“踢皮球”,建議找上門來的消費者再去找其他職能部門。
群眾痛恨什么,就該堅決整治什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堵住培訓機構“卷款跑路”的漏洞,需多方合力。
首先,監管部門應加強執法力度,依法處置違反相關規定的培訓機構;其次,針對一些培訓機構引入“職業閉店人”、以侵占消費者錢財為目的的“跑路”行為,應依法予以打擊;再次,消費者協會可以依法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降低個體消費者維權成本;最后,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防風險意識,對于預付式消費要擦亮眼睛。
(本報評論員張京品 張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