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可口可樂(中國)公司向記者發來聲明,稱可為購買山西涉氯產品的顧客更換新出廠的可樂。并強調換貨并非召回。據記者了解,此次更換并不涉及已經被飲用的產品。
可口可樂(中國)公司昨天下午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公司決定用最新出廠產品,更換山西廠2月4到8日期間生產的產品。換回的產品及同批次庫存將被銷毀。可口可樂表示,該批產品僅在山西銷售,消費者可撥打產品包裝上的客服電話(400-640-6868)咨詢換貨的相關事宜。
記者注意到,可口可樂在此則聲明中,仍舊表示“該批產品符合國家和國際標準,可安全飲用”。聲明發出不到一個小時,后面就跟了200多條評論,很多網友質疑其堅稱“可安全飲用”的說法不合理,認為可口可樂誠意不足。
記者隨后采訪了可口可樂(中國)公司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向記者發來聲明,強調此次是“更換”而非“召回”,并重申其產品安全。而對于消費者關心的“已經喝到肚子里的產品怎么辦”這個問題,該負責人并沒有給出具體說法。
據記者調查得知,可口可樂含氯產品共計121058箱,目前有76391箱已經流進市場,另外的44667箱則被質監部門封存。
●律師說法
消費者個人維權面對舉證困難
今天上午,對于已經飲用的含氯可樂,可口可樂方面并未表示賠償一事,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邱寶昌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者個體向可口可樂索賠非常困難。邱律師認為,消費者個人維權在此次事件中主要面對的是舉證困難。
“比如購買的票據能否提供?能否證明消費者飲用了含氯可樂?能否證明含氯可樂對消費者造成傷害?這些對于消費者個人來說都是非常困難的事情。”邱律師說,如果可口可樂不能主動賠償,要解決此事還得采取公益訴訟手段。
4月17日 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的員工爆料,稱公司在管道改造中,將消毒用的含氯處理水誤混入飲料中,涉及9個批次、12萬余箱可口可樂。
當日上午 山西省質監局趕赴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展開現場檢查。
4月18日 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所有出廠產品都經過嚴格的質量保障體系檢驗,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所謂“公司內部信息”經查并不符合事實。
4月18日 山西省質監局向媒體公布山西省兩家國家級檢測中心的檢驗結果:送檢樣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該9批次產品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4月19日 山西省質監局組成調查組。
4月28日 山西省質監局對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做出了停產整改的行政處罰。
4月30日 可口可樂(中國)公司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致歉,但表示不會召回。
5月2日 可口可樂裝瓶投資集團中國公司宣布,用最新出廠產品,更換山西廠2月4-8日期間生產的產品。換回的產品及同批次庫存將被銷毀。
質監部門封存 44667箱
含氯可口可樂 共計121058箱
流進市場 76391箱
(責任編輯:段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