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的“塑化劑丑聞”,已經超出酒鬼酒自身,成為一場潛在的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在此關鍵時刻,政府監管部門需要給出一個權威說法。
11月19日,號稱天下第一酒的酒鬼酒被曝塑化劑含量超標高達260%,可影響發育和導致肝癌。酒鬼酒因媒體報道當日臨時停牌,A股兩市白酒股總市值單日蒸發327.79億元。
市場和網絡輿論場對于“塑化劑丑聞”的激烈反應,如同一張準備投出的集體不信任票,足以令整個白酒產業面對一場重大危機。然而,迄今為止,我們仍然無法清晰梳理這場危機生成的脈絡和發展走向,甚至無法對這場危機給出明確定義。
比如,被媒體送檢的樣本,是代表批次產品存在問題,還是可以涵蓋所有產品?是僅僅酒鬼酒“沾毒”,還是按“分析人士”的說法,國內白酒都會增加塑化劑以產生“掛杯”效果?是有意增加塑化劑,還是生產過程中使用塑料接管或使用塑料外包裝產生了毒作用?是否有已造成危害的實例?
面對這些疑問,酒鬼酒的回應并不適當。一方面,酒鬼
酒稱公司生產部門已將產品送到相關部門核實、送檢,白酒本身是不含塑化劑的、也無需添加。另一方面,其內部人士又稱白酒行業檢驗的國家標準里,沒有塑化劑檢驗這一項,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謂超標問題。如果沒有塑化劑檢驗項目,那么送檢要檢什么?是否塑化劑再超標也可憑檢測空白得到“豁免”?這樣的危機應對,無論是否屬于正式回應,都難以解惑。
混雜的種種信息,沒有把酒鬼酒“涉毒門”謎底徹底揭開,反而更加“使人昏昏”。這種發展態勢,既不利于媒體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也不利于白酒業正本清源,更讓公眾無從判明是非。在這種情況下,公眾只能依靠過去的經驗,得出傾向性結論——但未必接近真相。
酒鬼酒“涉毒門”,不能靠猜測發酵。實際上,酒鬼酒的“塑化劑丑聞”,已經超出酒鬼酒自身,成為一場潛在的食品
安全公共事件。在此關鍵時刻,政府監管部門不能緘默,而需要主動行政,盡早給出一個權威說法。不僅是對酒鬼酒塑化劑含量進行權威鑒定,在公眾對其他白酒也產生類似疑問的情況下,還需要對其他白酒企業可能產生塑化劑超標的環節進行追蹤監管,盡早給出科學和權威的結論。即使這樣做可能導致巨大的行政成本和白酒市場的重新洗牌,但從保證公共食品安全這一最高出發點出發,這樣做不僅是值得的,而且也是提升公眾對食品安全信任度的唯一辦法。
相關企業乃至地方政府,也應對徹查“塑化劑丑聞”采取配合態度,而不能盤算局部經濟利益,僅僅采取危機公關的方法。
面對食品安全,不能“民不舉,官不究”,而應該是“民有疑,官必究”。現在,政府監管部門該站出來了。相關報道見今天B50、B51版
本報特約評論員徐立凡
(責任編輯:張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