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二十四節氣之一,民間又稱“打春”,“立”是“開始”的意思,中國以立春為春季的開始,每年2月4日或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為立春,《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正月節,立,建始也,立夏秋冬同。”
中國古代將立春的十五天分為三候:“一候東風解凍,二候蜇蟲始振,三候魚陟負冰”,說的是東風送暖,大地開始解凍。立春五日后,蜇居的蟲類慢慢在洞中蘇醒,再過五日,河里的冰開始溶化,魚開始到水面上游動,此時水面上還有沒完全溶解的碎冰片,如同被魚負著一般浮在水面。
自秦代以來,中國就一直以立春作為春季的開始。立春是從天文上來劃分的,而在自然界、在人們的心目中,春是溫暖,鳥語花香;春是生長,耕耘播種。在氣候學中,春季是指候(5天為一候)平均氣溫10℃至22℃的時段。
在漢代前歷法曾多次變革,那時曾將24節氣中的立春這一天定為春節,意思春天從此開始。這種叫法曾延續了兩千多年,直到1913年,當時的國民政府正式下了一個文件,明確每年的正月初一為春節。此后立春日,僅作為24個節氣之一存在并傳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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