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隨著食品行業的發展和公眾對食品安全水平要求的不斷提升,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也在不斷變革,力求緊跟行業發展需求,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質量。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羅云波認為,近些年,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最顯著的變化,就是監管機構逐步集中。“事實上,從2009年第一部《食品安全法》頒布以來,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一直在變化。總體來說,過去是多部門共同監管,現在監管機構逐步集中化。多部門監管有其局限所在,部門與部門之間的空白太多,權責不清,執行任務時具體任務不清楚,出了問題時責任認定不清楚。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出臺后,依據其總則,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立為5個主要監管主體,但是其他一些部門也會有一些食品安全的工作要做,所以這時候的監管還是相對比較分散的。黨的十八大以后,監管主體更加集中,成立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形成農業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兩段式監管,這是監管主體最為顯著的變化。”羅云波說。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面眾多,擁有有效的協調機制十分重要。對此,羅云波表示,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出臺后,依據其規定,設立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但是這時候需要協調的部門太多,協調難度較大。第二部《食品安全法》出臺后,委員會要協調的部門主要就是農業部門和食藥監總局,協調效率得到了提升。
此外,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的設立,也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重要改變。“食品安全監管應當有的放矢,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對整個監管體系做統籌安排。過去以事件作為導向來進行監管,現在通過風險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管理,使食品安全事件盡可能少發生甚至不發生。目前的監管體系,是建立在風險評估基礎上的防御性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做到了重心前移。”羅云波說。
那么當前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還有哪些不足?羅云波認為,中央層面的監管體系已經基本理順,但是很多地方的監管體系還沒有落實到位。盡管很多地方按照中央政府格局進行改革,但是落實效果并不理想,部門精簡遇到很多障礙,如何讓地方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改革和中央相協調、相統一,是一個重要問題。
消費者對于食品安全的要求不斷提升,作為生產主體的企業來說,應該如何應對?“食品行業企業也應該積極推進供給側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夯實基礎,重心前移。就是從農業原料出發,提升質量,這是食品安全的基礎。當然,提升安全保障至關重要。”羅云波說。
食品安全事件一旦發生,影響極其深遠。“三聚氰胺事件”便是這樣一個典型案例。很多人處于對國產奶粉安全性的顧慮,至今選擇從國外購買奶粉。羅云波認為,要改變這種局面,首先是企業要吸取教訓,嚴把產品安全質量關。此外,中國企業在應對危機時應該更加團結,不能互相詆毀拆臺。“應當說,各個企業對奶粉質量都很重視,近些年我國的奶粉質量提升很多。也有很多消費者逐漸購買國產奶粉,但要徹底消除事件帶來的影響,讓公眾完全信任國產奶粉,是一個更加長久的過程。”(經濟日報記者 袁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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