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以來,湖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堅決取締“黑工廠”“黑作坊”“黑窩點”,共查辦食品違法案件5132件,涉案產品貨值533.1萬元,其中,移送司法機關25件。21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部分案例:
扣押假冒白酒9662瓶 搗毀“黑窩點”8處
2019年11月8日,襄陽樊城公安分局聯合區市場監管局在市新合作食品城和牛首鎮張營村十組查獲一大型隱蔽制假、售假窩點,抓獲涉案人員5名,其中刑事拘留3名,扣押假冒白云邊、古隆中、石花等系列品牌白酒9662瓶,并順線追蹤搗毀生產、倉儲“黑窩點”8處,涉案價值136萬元。
饅頭又大又香又甜 原來是甜蜜素超標
9月初,天門市市場監管局干驛市場監管所在進行監督檢查期間,發現一饅頭店人滿為患,經咨詢現場群眾,反映該店饅頭又大又香又甜,口感極好,隨機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監督檢查,在其操作間發現數袋已開封未使用完畢的甜蜜素,并對其饅頭進行抽樣送檢,檢測結果為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之規定,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尚未使用的7.5袋甜蜜素,并處以50000元罰款。
保健食品價格虛高 負責人被約談
2019年10月29日,孝感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孝感市公安局、孝感廣播電視臺于早晨7點左右對轄區文化東路航天新村居民區廣場北、嚴橋市場東區兩處經營單位保健食品經營開展了一次錯時突擊檢查。
檢查發現,天新村居民區廣場北湖北豐慶堂商貿有限公司,向老年人推銷的華能電腦治療儀,不能提供產品進貨渠道和產品合格證明,工作人員卻當作高檔醫療器械推銷售賣;位于嚴橋市場東區的錦福堂健康管理中心,將普通的食品松花粉等當保健品宣傳,且價格虛高。
對以上兩家涉嫌違法經營的單位,執法人員當場對相關物品進行了查存扣押,并下達了現場責令改正通知書。
夸大保健食品醫療作用 當事人被罰2萬元
黃岡市麻城市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舉報,稱建設路田某的百貨店在銷售食品時,對外宣傳其具有治療疾病的效果。檢查發現,田某于2018年11月開始代理銷售楚雄正源和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出品、云南愛爾康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正源和雨生紅球藻蝦青素”固體飲品(生產許可證:SC12253230117510,執行標準:GB/T29602),該產品實際為食品(固體飲料),到查獲時止,當事人以1000元/套的價格共銷售26套,總計銷售額2.6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因當事人事后及時整改,同時提供本人廣告費用4008.7元的證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并處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學校超市無證銷售食品 被責令立即整改
2019年9月20日,隨州隨縣市場監管局洪山所執法人員對隨縣洪山鎮中心學校超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該超市在從事保健食品經營活動,但無法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調查,當事人于2019年9月1日起在校內開設“隨縣洪山鎮中心學校超市”,從事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零售經營活動至今,一直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當事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隨州市局決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15000元。
“泥鰍”孔雀石綠超標 公司被罰5萬元
利川市市場監管局2019年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對湖北省某公司經營的“泥鰍”實施了抽樣檢測,經檢測,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隱色孔雀石綠殘留量之和不符合《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遂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83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