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西南州市場監管部門深入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依法查處多起涉及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興義市玉榕農莊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消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7日,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興義市玉榕農莊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作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2:義龍新區松海小院生態農莊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7日,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義龍新區松海小院生態農莊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和包房內均未張貼有反對食品浪費相關的標識、標語。經查,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作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3:貞豐縣糖英網紅地攤火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消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7日,貞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貞豐縣糖英網紅地攤火鍋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貞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作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4:林生煥小吃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消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7日,貞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林生煥小吃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貞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作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編輯:李冬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