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保護黃河是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千秋大計。2023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正式施行,為統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律實施一年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決定開展黃河保護法執法檢查,旨在推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推進各級政府一體抓好黃河保護和治理,用法治力量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今年6月至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先后赴山西、山東、河南、陜西、青海、甘肅、寧夏等7省(自治區)的17個地市開展檢查。此前,全國人大環資委赴四川開展前期調研,并在內蒙古召開座談會,此次執法檢查實現沿黃9省區的全覆蓋。
黃河保護法實施一年多來,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落實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戰略要求,認真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履行法定職責,出臺配套法規,依法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取得積極成效。
加強生態保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位于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的東平湖是山東第二大淡水湖,同時也是國務院確定的黃河流域唯一重要蓄滯洪區。
“近年來,我們推進清網凈湖、控砂禁石、拆違除障等清湖攻堅九大行動,全面開展山體綠化、礦山修復、環湖生態廊道和生態隔離帶建設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東平縣有關負責人說,昔日臟亂差的庫區經過綜合治理已經變了模樣,“目前,東平湖水質常年穩定在Ⅲ類標準以上,魚類、鳥類也日漸增多。”
從青藏高原出發,一路穿高山、越峽谷,直至山東東營匯入渤海……九曲黃河,奔流激蕩。黃河流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重要的經濟地帶。然而,多年來,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突出:水土流失面積占流域土地面積比例較大;上中下游生態易退化,恢復難度極大且過程緩慢;部分地區污染排放強度較高。
針對生態環境保護中的突出問題,黃河保護法專章規定“生態保護與修復”“污染防治”,明確提出“國家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國家加強黃河流域農業面源污染、工業污染、城鄉生活污染等的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等法律規定。這也是此次執法檢查的一項重點內容。
國務院相關部門和沿黃9省區落實黃河保護法相關規定,強化生態保護修復與污染防治,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質量得以持續改善。
一組數據為證:黃河干線全線連續兩年達到Ⅱ類水質,流域84.9%的區域植被覆蓋度呈上升趨勢;2023年,沿黃9省區完成造林2541.38萬畝,種草改良5200.92萬畝;排查18萬公里河湖岸線,查出8萬余個入河排污口;持續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清理整治固體廢物1.1億余噸。
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但依然存在生態系統脆弱、環境基礎設施缺口較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仍需加強、環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等問題。對此,執法檢查組建議,進一步提高上游水源涵養能力,加大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保護修復下游濕地生態系統,推動構建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堅持“四水四定”,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在寧夏吳忠市,黃河穿城而過,干支流縱橫交錯,滔滔不絕的黃河水孕育了美麗的“塞上江南”風光。
“寧夏全境都屬于黃河流域,嚴重依賴黃河水。隨著用水需求剛性增長,水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貫徹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的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原則對于寧夏具有特殊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寧夏水利部門有關負責人說,寧夏出臺“四水四定”實施方案、用水權改革實施意見、用水權管控指標方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做到“有多少湯泡多少饃”。
黃河流域水資源總量僅是長江的7%,卻承擔了全國12%人口、17%耕地、50多個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務,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九曲黃河萬里沙”,水少沙多、水沙關系不協調,更是黃河復雜難治的癥結所在。
“節水優先、統籌兼顧、集約使用、精打細算”,這是黃河保護法對黃河流域水資源利用規定的重要原則。黃河保護法還要求在黃河流域組織建設水沙調控和防洪減災工程體系,完善水沙調控和防洪防凌調度機制,規定“國家實行黃河流域水沙統一調度制度”。
執法檢查發現,黃河保護法條款正在得以逐步落實。有關部門加強水資源配置和統一調度,實施水資源稅費差別化征收政策,加強灌區建設及節水改造,引導各方面節約用水,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開展流域用水權交易,黃河流域已完成交易水量達2.7億立方米。2023年,沿黃9省區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較2018年下降22.8%、40.9%。黃河干流實現連續25年不斷流。
在保障黃河流域防洪安全方面,各地各部門按照黃河保護法要求,積極完善水沙調控和防洪工程體系,黃河下游1371公里標準化堤防全面建成。實施水沙統一調度,強化河道綜合治理,清理河湖庫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確保行洪、滯洪、沉沙功能不受影響。
執法檢查組建議,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制度,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科學配置水資源,進一步打好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持續提升水沙調控和防災減災能力,健全水沙調節機制,全力保障黃河安瀾。
優化產業結構,統籌好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
“地上不長草,風吹石頭跑。一年一場風,從春刮到冬。”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東南部的塔拉灘,曾是荒無人煙的戈壁。如今,這里卻建起了千萬千瓦級的太陽能生態發電園區。光伏板將陽光轉化為源源不斷的電能,輸送到1500多公里外的河南等地,有效支持了沿途各地的經濟社會發展。
據國家電投集團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光伏園區建成3年后的子陣區內風速降低了約50%,土壤水分蒸發量減少了30%,植被覆蓋率達到80%。
黃河保護法明確規定:促進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應當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以生態保護為前提優化調整區域經濟和生產力布局。
執法檢查組發現,各地各部門在貫徹落實黃河保護法、促進全流域高質量發展方面積極開展新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在黃河上游沙漠、戈壁、荒漠地區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全部裝機比重超過48%;黃河流域研發經費投入占全國比重已達20.56%,增速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黃河流域是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保護弘揚黃河文化就是傳承歷史文脈和民族根脈。黃河保護法專門對黃河文化的保護傳承弘揚作出規定,要求國務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并實施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劃,加強統籌協調,推動黃河文化體系建設。
截至目前,文化遺產保護、黃河文化研究等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多部門聯合印發《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保護規劃》《黃河文物保護利用規劃》,沿黃9省區分別出臺分省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陜西省實施石峁、太平遺址等重大考古項目,加強秦始皇帝陵、漢長安城等大遺址保護展示;甘肅省加強黃河文物資源調查,持續推進莫高窟、炳靈寺石窟等重要石窟寺保護展示工作;河南省組建黃河文化研究院、黃河考古研究院。
執法檢查組對各地各部門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的創新探索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建議深入挖掘黃河文化內涵,加強黃河文化整體性、系統性保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打造中華文明的亮麗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