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穩定就業和推進技術創新的重要主體、國家稅收的重要支撐、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動力、社會財富和城鄉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新時代民營經濟也面臨高質量發展的迫切要求。
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要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的市場準入,大力拓展民間投資的發展空間;大幅提升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能力;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強化政策措施落實,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提振民營企業家信心。
新時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由小到大、由弱變強,影響力不斷增強,已成為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
近年來,民營企業整體實力、創新能力和競爭力都有了質的飛躍,行業分布、區域布局更加合理,成為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在行業分布上,民營企業逐步從勞動密集型產業、傳統產業向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型產業拓展,在高端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發展迅猛。在規模結構上,民營企業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企業平均規模不斷提高,逐步發展形成一批以大規模、專業化經營為特征的產業集群。在企業組織形式上,民營企業已開始大規模向多元投資主體的公司制股份制企業發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如今,研發機構、研發資金和研發人員也開始向民營企業聚集,民營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大幅提高。
民營企業用近40%的資源,創造了60%以上的GDP,繳納了50%以上的稅收,貢獻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了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業崗位。特別是,民營企業在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創新、促進轉型升級等方面力度大、成效好。據統計,我國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都是由民營企業完成的。實踐證明,凡是民營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那里的就業就比較充分,那里的市場發育程度就比較成熟,那里的經濟就充滿生機活力,人民生活就比較富裕,社會就和諧穩定。
目前,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涉足高新技術、現代服務等高端產業,在互聯網、高科技等前沿領域,一大批民營企業已取得了不菲的成績,具備了很強的國際競爭力。未來,新一輪科技革命加速推進、新興產業不斷興起必將進一步帶動大批民營企業參與其中,民營企業將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民營經濟發展受到高度重視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多次提出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消除各種隱性壁壘。隨后相繼出臺“鼓勵社會投資39條”、“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10條”、“促進民間投資26條”、《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等一系列促進民間投資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了更加公平、開放、寬松的政策環境。
一是積極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相關改革。十八大以來,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放寬服務業準入限制,完善市場監管體制。通過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先照后證”改革、“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簡易注銷等一系列改革舉措,努力提升企業注冊便利化程度,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格局,夯實了經濟發展的微觀基礎,促進了新產業新業態蓬勃發展,為經濟轉型升級提供了新動能。同時,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持續改善營商環境,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國際營商環境排名大幅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
二是加快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體制機制。有恒產者有恒心,民營企業家的信心、安心、專心對民營經濟發展十分重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了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共同參與、標本兼治六項原則,要求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產權保護的良好環境。目前,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平等保護各類產權相關工作正在扎實推進,并取得明顯成效。
三是重視弘揚企業家精神發揮企業家作用。企業家精神是社會的稀缺資源,是市場經濟的活力之源。2017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企業家群體、企業家精神、企業家作用的高度重視。十九大報告中再次強調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對于全社會正確認識和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營造尊重企業家、尊重納稅人、尊重創新創業者的良好環境,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民營經濟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面對的困難和挑戰
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世界經濟深度調整、復蘇乏力,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民營經濟發展遇到一些困難,民營企業家發展預期和信心受到影響。特別是2016年以來,民營經濟發展遇到了一系列挑戰,如市場需求不旺、生產要素成本上升過快、融資難融資貴、稅費負擔重、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特別是民間投資出現了方向不明、意愿不強、動力不足的情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仍然面臨諸多難題。
一是民營企業市場準入壁壘依然較高。盡管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民營經濟市場準入進一步掃清了障礙,但是我國民營企業發展遇到的最大外部環境問題仍是市場準入問題。由于傳統觀念的束縛,民營經濟發展受到的制約依然較嚴重,民營企業進入眾多高利潤產業部門仍然重重困難。在高回報率的壟斷行業、科技研發、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民營企業仍存在“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的阻礙,甚至有的民間資本根本找不到“門”。未來,放開市場準入,打破各種市場準入隱形壁壘,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改革任務依然艱巨。
二是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了轉型的“火山”。一些民營企業管理不規范,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現代企業制度,家族式管理,獨斷專行,缺乏科學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支撐。企業的發展過分依賴于企業家個人,控制權通常實行繼承式,不利于引進專業化高端人才。數量龐大的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依然“大而不強”,增長主要還是靠“量”,即生產要素的投入和投資的拉動,而不是通過技術、管理的創新。很多民營企業不想創新,也不敢創新,甚至創新不如“抄新”,致使中國制造業創新水平在低位徘徊。部分作為創新主體的民營企業,面臨創新能力不足、創新人才匱乏而陷入“不會創新”“無法創新”“不能創新”的困境,技術含量低、信息不對稱使各地重復建設、重復生產嚴重,陷入了低端競爭陷阱無法自拔,轉型升級更是無從談起。
三是融資難融資貴依然是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最大制約。以國有大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對民營企業普遍存在“重大輕小”的“規模偏好”和“重公輕私”的“所有制偏好”,專門服務于民營企業的中小銀行、民營銀行等民營金融機構發展嚴重不足,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尚未健全,這使得規模龐大的民間資本難以轉化為民間投資,也使得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缺乏金融支持。目前企業生產成本上升情況一直在延續。民營企業規模有限,固定資產數額較小,可抵押資產有限,抵御風險能力較差,沒法融資到所需資金,加之沒有銀行授信等因素,造成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著發展資金緊張、融資困難的問題。一方面是大量資金在金融體系內部“空轉”,信貸資源流向實體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受阻嚴重,另一方面是資金、勞動力、土地等要素價格不斷上漲,高成本進一步擠壓了民營企業的利潤空間和轉型發展能力。
四是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亟待進一步改善。我國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在不斷完善,但由于新舊體制轉軌,法律法規不健全,行政壟斷、以權謀私、濫用權力等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產權保護力度不夠、政府信用缺失、政策執行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權錢交易、尋租腐敗、商業賄賂等行為屢禁不止,污染了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重視公有產權保護、輕視私有產權保護的現象仍然存在。公有產權主體缺位、保護不到位,私有產權也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護。近年來,民營經濟發展制度性成本過高的狀況尚未得到根本扭轉,而勞動力、土地成本卻不斷上升,貸款融資成本高、難度大,創業成本越來越高,這無疑給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帶來更大困難。
加快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中國民營經濟進入到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歷史新階段,關鍵是要真正破解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難題,營造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細、落實,讓民營企業真正從政策中增強獲得感,提振民營企業家信心,增強民營經濟發展動力。
一是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的市場準入,大力拓展民間投資的發展空間。要切實打破行政壟斷和市場壟斷,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真正實現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以“法無禁止即可入”為原則,加快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繼續大力清理針對民間資本準入的不合理限制,著力消除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重點領域的顯性或隱性門檻,取消和減少阻礙民間投資進入養老、醫療等領域的附加條件。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鼓勵民資在不同層次上進入國資投資項目。下更大力氣破除各類隱形壁壘,解決好民間投資“無處投”“不能投”的問題。
二是積極破解轉型困局,大幅提升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能力。要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創新管理方式,加快實現企業治理機制專業化和產權結構多元化。推動民營企業發展戰略轉型,鼓勵民營企業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導民營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轉型,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快民營企業“走出去”和海外投資的步伐,打造國際知名品牌,增強民營企業國際競爭力。
三是破除融資的障礙,降低實體經濟成本。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放寬金融市場準入,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起設立和參與組建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快轉變金融機構的經營和服務理念,引導商業銀行加大金融創新力度,建立符合民營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和風險補償機制。規范融資中評估、審計、保險、登記等金融中介服務收費,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融資擔保體系。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穩步發展“新三板”市場,規范新興互聯網金融業態,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組合出拳降低民營企業成本,落實好“營改增”等減稅清費政策,降低稅費負擔。規范和清理貸款中間環節收費,引導金融機構合理控制存貸款利差,降低融資成本。繼續適當降低“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降低用工成本。進一步降低用地、用能、物流成本和其他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是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有助于建立“有效的市場”和“有為的政府”,從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要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著力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打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特別是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力度,增強政府的規范性和公信力。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民營企業產權的依法保護、平等保護、全面保護,尊重企業家的創新精神和實干精神,讓“有恒產者有恒心”,讓他們切身感受到社會的理解和信任。推動涉及產權保護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動涉產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工作取得更大突破,推動地方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問題,增信心、穩恒心,提升民間投資的“安全感”。
五是強化政策措施落實,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提振民營企業家信心。近年來,國家先后出臺了“非公經濟36條”、“民間投資36條”、“鼓勵社會投資39條”、“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10條”、《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必須細化政策措施,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提高政府為民營企業服務的效率和質量。進一步切實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措施,多措并舉降低企業成本,解決好民間資本“不愿投不敢投”的問題。要完善相關政策措施落實的監督考核機制,納入干部考核范圍。加快建立改革創新容錯機制,允許改革試錯、犯錯,不允許不改革,對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失誤而導致的一些問題,應有足夠的寬容。對于改革方向正確,沒有原則性的失誤和錯誤,應當采取包容的態度,鼓勵大膽改革和創新,為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提振民營企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信心和決心。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