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離職后做POS機代理,利用原客戶關系拉業務,服務周到上門安裝,暗中卻偷梁換柱騙人錢財。近日,廣州增城警方在開展“颶風2020”專項行動中,破獲多宗以辦理POS機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抓獲1名嫌疑人。
原銀行職員假借辦理POS機詐騙
6月份,在增城開商鋪的郭女士想安裝一臺POS機,正好看到幫她辦理信用卡的銀行工作人員陳某發朋友圈代理POS機業務,于是主動聯系陳某。陳某很快帶著POS機上門安裝,郭女士把自己的銀行卡、身份證交給陳某辦理綁定和開通。陳某當著郭女士的面操作好后,讓她持卡試刷,并稱“可以秒到賬”“刷夠15000元就可以免年費”。
郭女士用自己名下的信用卡第一次刷卡1萬多元,果然綁定POS機的銀行卡很快就收到了該筆錢。之后陳某讓郭女士再試一次,但郭女士這次刷卡2萬多元卻沒有馬上到賬,陳某稱刷卡失敗,讓郭女士第三次又刷了2萬多元,且聲稱后臺要再次審核信息,會出現延遲到賬的情況,讓郭女士放心。可郭女士后面兩次刷卡共4萬多元最終一去不返。
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增城的鄧先生,他也是在銀行辦理POS機業務時認識了陳某,之后陳某再次找到鄧先生推銷一款“點數更低”的POS機,并提供上門開通服務,鄧先生相當放心地把證件和銀行卡交給陳某辦理。陳某說POS機開通后需要試刷一筆15000元的信用卡消費,鄧先生毫不猶豫地照辦。這時陳某稱注冊信息沒通過,要兩個工作日才能到賬,讓鄧先生回去等。可是兩天后鄧先生的錢款仍未到賬,也聯系不上陳某。鄧先生找到銀行投訴,這才得知陳某去年就已從該銀行離職。
自知難逃法網投案自首
今年6月,增城警方陸續接到多名群眾報警,稱被一名陳姓銀行職員在辦理POS機業務期間“刷走”信用卡里的錢。
接到報警后,增城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圍繞事主提供的信息線索,逐一固定嫌疑人陳某的身份信息和犯罪證據。之后,警方致電陳某向其發出口頭傳喚,陳某自知作案猖獗難逃法網,于6月20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審查,陳某(男,27歲)供認,其從某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離職后,利用在銀行工作的履職經歷和客戶資源,以代理安裝POS機為名,在幫事主裝機的過程中,調包綁定自己的銀行卡,或是直接調包已綁定自己銀行卡的POS機供事主刷卡,進而詐騙事主錢財。
目前,陳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已初步核實案件11宗,涉案金額約26萬元。
用POS機惡意套現或是刷卡養卡違法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部分事主辦理POS機是為了刷信用卡套現或“養卡”,這本身就是非法的。
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不是通過正常合法手續(ATM或柜臺)提取現金,而通過虛假交易的手段將信用卡信用額度內的資金以現金交易的方式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屬違法行為。用信用卡套現一經發現,會被銀行征信系統記入黑名單,影響日后個人貸款、銀行卡申請等。此外,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將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警方提醒,POS機持有人應守法自律,使用POS機惡意套現或是刷卡養卡,是擾亂正常金融秩序的行為,國家法律法規命令禁止,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而且這種“套錢”的方式,還可能使得自己掉入詐騙陷阱,錢財受損反被套。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棟 通訊員 廖云赟 張毅濤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胡群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