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行走在普達措國家公園的木制棧道上,為大自然的美麗駐足驚嘆。松衛紅攝/光明圖片
滿眼青翠,溪流淙淙,氣候宜人,位于貴州省荔波縣境內的茂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理想的避暑勝地。劉志勇攝/光明圖片/視覺中國
近年來,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長,可持續發展理念不斷深入,我國初步形成了以世界遺產地、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為主要載體的生態旅游產品體系。其中,自然保護區因擁有獨特、優美的原生態自然景觀,更是吸引著來自海內外的大量游客,其科普教育和休閑娛樂功能越來越突出。
生態旅游在我國開展已有30年左右的歷史。不少自然保護區積極開展生態旅游,開發強度和范圍不斷擴大,游客接待量亦逐年增多。然而,在部分自然保護區,運營管理措施的規范、環境教育和自然保護知識普及等方面的實踐距離生態旅游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
多方參與的可持續旅游活動
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是指以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的自然景觀和生物資源等為基礎,在生態承載力范圍內,以享受、了解、研究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及其相關文化特征為目的,以不改變生態系統的結構、功能及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為宗旨,以使自然保護區和社區在經濟上受益、回饋自然保護事業為基本原則的旅游行為。它強調自然保護區、游客、經營者以及當地社區共同參與,并且要在嚴格的規劃、管理和規范指導下開展,是集保護、發展、教育等功能于一體的可持續旅游活動形式。
歸納起來,在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具有如下作用:一是提高自然保護區資金收入,為提升自然保護區基礎運行和維護提供資金保障;二是解決自然生態保護與地方經濟發展的矛盾,為當地和周邊社區居民提供就業機會,使他們真正成為自然保護事業的擁護者、支持者和參與者;三是有利于發揮自然保護區科學考察、環境教育、科普宣傳等功能;四是對轉變公眾的度假方式,提高人們的自然生態保護意識具有積極作用,促進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經濟效益協調發展。
在我國,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的高峰期始于20世紀90年代。目前,約有三分之二的自然保護區不同程度地開展了生態旅游,以野生動物觀察、自然生態考察等為主要形式。對于部分自然保護區來講,生態旅游及相關服務凈收入已占到年創收總凈收入的一半以上。除了經濟效益,生態旅游在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生態文化、愉悅公眾身心等方面,也都發揮著積極作用。
相關統計分析表明,我國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存在以下特點:一是比例和數量分布存在較大差異。開展生態旅游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數量顯著高于地方級;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較多的前十個省級行政區,生態旅游數量占全國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的五分之三。二是總體規模和區域分布差異較大。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接待人數顯著高于地方級,西南地區生態旅游規模和保護區的平均接待人數明顯高于其他區域。三是不同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的比例不均。森林和內陸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的數量多、比例高,荒漠類型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的數量少、比例低。
生態旅游不當可能產生負面影響
在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要把環境保護與生態的可持續性發展放到首要位置——一旦旅游活動或開發行為超越了自然保護區的環境容量閾值,就會破壞生態環境、損失生物多樣性,使保護區的發展難以為繼,得不償失。
在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在資源權屬與監督管理層面,如果自然保護區的土地和地上資源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由于資源利用的利益分配又比較敏感,加之缺乏綜合協調管理和利用監督機制,可能出現多個部門(包括社區政府)在開發建設和經營中“條塊分割”和“多頭管理”的狀況。同時,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如果不能與生態旅游經營分離,將可能導致經營混亂、管理不善卻又缺乏監督機制。
在系統完整性層面,如果在旅游開發中增加不合理的人造景觀和服務設施(例如修建與自然環境不相稱的建筑或溝渠路網),不僅會破壞自然景觀的整體性和統一性,還會形成干擾廊道和節點,擾亂生物群落自然分布,加劇生境碎片化趨勢,導致整個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改變。
在專項規劃、開發強度層面,如果缺乏深入調研、科學論證與總體規劃,便倉促地進行所謂的“生態旅游開發”;或者沒有制定詳細的生態旅游規劃、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便在保護區內營造過多的人造設施和人工景觀,將違背生態旅游的初衷,導致自然景觀破壞嚴重。此外,受經濟利益驅使,自然保護區如果超范圍開發,游客數量嚴重超載,超出了環境容量和生態承載力,將造成資源破壞、環境污染和生境退化。
在參與程度和利益分配層面,如果自然保護區內社區居民參與生態旅游的程度很低,多數僅參與一些基礎性勞務工作,而沒有參與到生態旅游的管理及決策工作中,從中獲得的經濟收益就很少,將無法實現“共同受益”的初衷。
推動自然保護與生態旅游健康發展
為推動生態旅游持續健康發展,我國發布實施了《全國生態旅游發展規劃(2016-2025年)》。該規劃是未來十年全國生態旅游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強化生態旅游的宏觀管理,完善與生態旅游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細化分解各項任務,積極協調生態旅游的資源保護、社區參與、設施建設和區域合作等。
發展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地方也應注重編制規劃、強化管理。建議各地編制與地方各類社會經濟發展規劃、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相協調的生態旅游總體規劃并報批實施。此外,要充分發揮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的宣教功能,在向游客展示自然保護知識、開展環境教育、激發自覺保護意識的同時,也要加強對游客旅游行為的管理,對游客人數、活動范圍、游覽時間和旅游項目進行嚴格限定。
制定生態旅游相應政策時,宜將保護區管理機構的保護職能與經營職能分離開,建立旅游收入反哺機制,確保部分旅游收入能有效返還保護區,用于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作為一種重要的扶貧形式,發展生態旅游可使當地及周邊地區貧困人口有業可依、收入增加。需要強調,在重視充分發揮生態旅游扶貧脫困作用的同時,也要堅決摒棄依靠破壞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完整性尋找生存出路的短視做法。
量化生態旅游帶來的環境影響和保護區生態旅游的承載力,可以為保護區生態旅游管理提供依據。為此,建議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深入研究自然保護區內的生態旅游活動,厘清不同保護區交叉、重疊開展生態旅游的情況,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我國地質遺跡和濕地類型的自然保護區本身數量較少,但因其獨特的旅游資源,開發潛力大,面臨的壓力也大。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審批這些類型自然保護區的生態旅游項目時,既要放開思路、大膽創新,也要審慎把關、加強監管。
當下,崇尚、回歸自然正在成為人們追求的生活新時尚,生態旅游也成為一種精神文化需求和綠色消費方式。作為開展生態旅游的主戰場,自然保護區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科學規劃好自然保護區的生態旅游,對于構建并完善自然保護區的生態體系、實現自然保護區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生態價值和歷史意義。
(作者:羅建武 羅遵蘭 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