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題:第一次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稱謂:出現在1946年
梅世雄、張磊峰
沿用至今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這個名稱,究竟什么時候被第一次提出?何時被正式使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研究員郭芳認為,劉少奇同志是最早提出“解放軍”稱謂的人。
在1944年8月20日中共中央軍委高級干部會議上,劉少奇說:“正規軍、游擊隊合起來叫‘解放軍’,或加之為國民革命軍解放軍。”這是迄今為止,所見文獻檔案資料中第一次出現“解放軍”的稱謂。
但在各地區,“解放軍”這一稱謂在使用時,多在前面冠以地名,如“廣東人民抗日解放軍”“山東解放軍”等。
抗日戰爭的反攻階段,八路軍、新四軍曾一度使用“解放軍”的稱謂。1945年8月10日到11日,朱德總司令以“延安總部”名義發布的七道受降及大反攻命令中,就有“所有山西解放軍統歸賀龍指揮”的字樣。
而真正第一次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這一名稱,則是到了1946年。
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在國共兩黨進行的重慶談判中,焦點是人民軍隊整編和解放區政權存在的問題。從戰略和政略上考慮,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沒有繼續對領導下的人民軍隊提出和使用“解放軍”的稱謂。
1946年6月,全面內戰爆發。“人民解放軍”的稱謂被重新提出,并且出現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新提法——
1946年9月12日,《解放日報》在社論中再次提出“人民解放軍”的稱謂。隨后,在毛澤東和新華社發表的文章中,也多次公開出現“人民解放軍”稱謂;
1946年10月3日,《解放日報》在《為實現一月停戰協定及政協決議而斗爭》的社論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稱謂。
1947年10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發表,這是全軍性改稱“人民解放軍”的重要標志。到1948年初,全軍各部隊均改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作出《關于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團以上各部隊均冠以“中國人民解放軍”字樣。
從此,“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名稱一直沿用至今。
(責任編輯:孫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