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2月4日電 (賀劭清)四川省教育廳4日發出《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全面清理和規范學生資助公示信息的緊急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四川省各市(州)教育部門要組織所轄縣(市、區)教育部門及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對于公示期內的學生資助信息,必須將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銀行卡號等個人敏感信息全部刪除。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個別省份和學校在公示受助學生信息時,含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嚴重侵害了學生權益。
《通知》要求,四川各地各校公示學生資助信息時,要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規制度,規范公示的內容、范圍、期限、形式,保護受助學生個人隱私。要堅持信息簡潔、夠用原則,公示受助學生姓名、學校、院系、年級、專業、班級等基本信息,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銀行卡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要根據資助項目具體情況,合理確定公示范圍和公示載體,嚴格審查通過網絡公示的項目和內容,公示期滿后及時撤下公示內容。
四川各市(州)教育部門要組織所轄縣(市、區)教育部門及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學生資助公示信息,原則上要將超過公示期限的學生資助信息,從教育部門和學校官網上全部撤下。四川各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要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本校及所屬院(系)學生資助公示信息,原則上要將超過公示期限的學生資助信息,從學校和院(系)官網上全部撤下。
在學生資助各工作環節,《通知》要求四川各地各校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全程保護受助學生個人隱私。在線申請資助填報個人信息時,要為學生創造安全的網絡環境,避免個人信息外泄;評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時,避免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宣傳學生勵志典型時,應征得學生本人同意;向其他部門、單位或個人提供學生受助信息時,必須履行審批程序。
下一步,四川省教育廳將對各地各校學生資助信息公示及信息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如發現有關部門或學校仍存在公示學生個人敏感信息等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予以通報。(完)
(責任編輯: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