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8日訊(記者齊慧)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長江經濟帶船舶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8-2020年)》,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指示精神,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標本兼治,協同推進,開展為期三年的長江經濟帶船舶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交通建設和航運可持續發展。
根據《行動方案》要求,長江經濟帶相關省級交通運輸、航務管理及海事部門,將通過三年的專項行動,著力降低長江經濟帶船舶污染風險,減少船舶污染物排放,提升船舶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能力,促進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發展,并重點落實強化船舶污染源頭管理等7項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指出,要嚴格長江液體散裝危險貨物運輸船舶運力審批和船舶檢驗證書核發,積極推進老舊化學品船舶和油船淘汰。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和防污染主體責任。嚴禁不符合船舶檢驗規范的內河化學品船舶和600載重噸以上的單殼油船進入長江干線航行。嚴把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申報員等從業人員資質審批關。開展長江干線水路危險貨物安全運輸條件評估。
要加強對有污染風險船舶相關作業的事中事后監管。嚴控船舶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過駁作業、高污染風險作業活動。禁止進入長江經濟帶水域的國際航行船舶排放不符合規定的船舶壓載水。全力推進長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落實,評估排放控制實施效果。開展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因子實船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公布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
同時,《行動方案》提出,要推進船舶污染物接收與處置船岸銜接。提升船舶污染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內河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信用機制、基于風險的選船機制,試行船舶污染舉報獎勵制度。完善船舶污染防治法規標準體系和推進航運清潔生產等要求。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