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近期發布資管新規細則,并未釋放任何政策“大轉向”信號,而是一顆“定心丸”,是針對近期國內外金融環境變化的應對之舉、明智之舉,相信這將在未來為新產品發行創造有利條件,并為服務實體經濟貢獻應有的力量
繼今年4月份《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發之后,“一行兩會”近日又連續發布3份文件,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投資范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等資管業務進一步作了細化和明確。三大監管部門為同一議題同時出臺文件,意義和力度非比尋常。
有觀點認為,與之前的《指導意見》相比,細則對金融機構的投資范圍有了較大放松。例如,在過渡期內,產品整改計劃不作硬性指標要求,允許金融機構自主整改。同時,細則不再強調嚴監管和金融透明度,是一種政策“轉向”和“松綁”。
事實上并非如此。與指導意見相比,細則并未出現大的方向性改變,只是在具體內容有細微調整,其著眼點在4個方面。一是有效改善金融系統的透明度,降低系統性風險,嚴禁資管產品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禁止金融機構開展和參與資產池業務;二是更加強調金融紀律,嚴肅信用紀律,要求委托人自擔投資風險,打破資產市場的剛性兌付;三是明確資管業務定義和分類,降低期限錯配風險;四是嚴控資金杠桿,實施風險準備金管理。
比如,細則規定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表面上看,公募資管產品可以投資“非標”了,這與此前的表述不同,但實際上細則還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于封閉式理財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也就是說,仍然不能搞資金池,非標資產不準期限錯配,必須“期限匹配”,這就直接把大部分開放式公募理財投非標的路給斷了,所謂的“大轉向”“大松綁”并不存在。
監管部門同時發布相關細則,并非隨性而為,而是針對近期國內外金融環境變化的應對之舉、明智之舉。一是防范經濟下行壓力增加的考慮。包括資管新規在內的一系列強監管政策發揮綜合作用,應更有針對性、有節奏性,不能硬性地提階段性壓降要求,并在促進信用化定價實現科學化和結構化去杠桿的同時,避免出現系統性的流動性問題,避免出現因政策共振引發不利結果。
二是近期債券市場信用違約風險個案增加,尤其是部分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受到一定影響。在此情況下,需要增加各項政策包括資管新規的確定性,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增強投資者信心,維護交易和投資穩定。
三是在當前治理金融亂象中,部分偽資管機構打著“新型資管產品”旗號,違規從事風險錯配、資金池等業務,實際上屬于龐氏騙局,這就需要監管部門在制度上盡快明確資管業務的范圍和其他具體細節,讓打擊“李鬼”有法可依。
因此,近期發布資管新規細則,并未釋放任何政策“大轉向”信號,而是一顆“定心丸”。這顆“定心丸”通過注重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注重把握節奏和力度,增強了資管業務的可操作性、自主性,穩定了市場預期,增加了投資者信心,相信這將在未來為新產品發行創造有利條件,并為服務實體經濟貢獻應有的力量。(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 琳)
(責任編輯: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