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5日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召開“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提升知產保護品質”新聞發布會,通報2018年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的相關情況。同時,發布典型案例,介紹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四檢察廳鄭新儉廳長介紹,2018年,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充分發揮法律震懾作用。
一是依法從嚴批捕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加大懲治力度。2018年,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同比均上升31.7%;提起公訴4458件8325人,同比分別上升21.3%和22.3%。其中,批捕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等侵犯商標權犯罪3100件5266人,起訴4136件7741人;批捕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等侵犯著作權犯罪107件174人,起訴145件304人;批捕侵犯商業秘密罪28件53人,起訴27件56人;批捕數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識產權行為70件133人,提起公訴147件220人。
二是充分發揮訴訟監督職能,做到不枉不縱。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監督立案、刑事抗訴等法律監督職能,及時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裁判不公等問題。2018年,經檢察機關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知識產權犯罪案件343件464人。經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189件237人。向公安機關書面提出糾正違法意見211件次,公安機關已糾正165件次;提出刑事抗訴55件,法院已改判38人。
同時,檢察機關注重恪守客觀公正,依法履行監督撤案職能,保護權利人不受不當追訴。2018年,經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撤銷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131件148人,其中侵犯商標類犯罪121件138人,侵犯著作權類犯罪5件5人,侵犯商業秘密罪4件4人。如廣東省檢察機關在辦理某公司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一案中,準確認定涉案公司對商標享有在先使用權,不構成犯罪,依法監督撤案。檢察官還考慮到被扣押服裝季節性特點,加快審查,53天即辦結本案,使服裝得以應季出售,為公司避免上千萬元損失,為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積極引導偵查取證,為公正司法奠定良好基礎。對于重大、有影響、疑難復雜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檢察機關聚焦取證及時性、合法性,積極指派業務骨干引導偵查取證,細致審查證據,補充完善證據體系,確保案件質量。如北京市檢察機關在辦理某侵犯著作權案件中發現,公安機關立案以后,個別行政執法人員仍存在取證不合法的情況,遂擬定補充偵查提綱,引導偵查人員調取全部現場取證視頻、重新進行勘驗,通過及時補正,解決了證據合法性問題。再如山東省檢察機關在辦理某假冒注冊商標案中,發現扣押清單上僅以箱、袋作為計量單位,無法全面反映侵權品牌數量和侵權產品數量,檢察官遂引導偵查人員調取涉案物流單據、銀行賬戶明細、同步錄制清點扣押物品視頻等,進一步完善案件證據體系。
四是掛牌督辦一批重大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及時精準打擊犯罪。2018年,最高檢掛牌督辦了江門“1·19”假冒注冊商標案等10起重大侵犯商標權案件;聯合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對天津馮某某涉嫌利用網盤傳播侵權作品案等22起案件予以掛牌督辦,并于10月派員赴四川、福建現場督導案件辦理。不少地方檢察機關也對轄區內的重大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掛牌督辦,如上海市檢察院掛牌督辦章某某等涉嫌侵犯著作權案等10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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