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齊金釗)7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工作方案》,從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推進人力資源領域先行先試等方面,共提出了三十九條舉措。工作方案要求,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本省(市)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允許自貿試驗區創新推出與國際接軌的稅收服務舉措;支持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個人按照規定開展境外證券投資;支持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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