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部分地區消毒劑供應緊張問題得到緩解。1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消毒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停止實施消毒劑緊急上市措施。
文件稱,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初期消毒劑的有效供給,國家衛健委此前印發了《關于部分消毒劑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緊急上市的通知》,為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撐。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各地應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和消毒產品市場供需情況,可及時調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緊急上市消毒劑的監管措施。
自本文印發之日起,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停止實施《關于部分消毒劑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緊急上市的通知》中消毒劑的緊急上市措施,做好消毒產品的網上備案及信息公開工作。有繼續生產銷售已緊急上市消毒劑意愿的消毒產品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的通知》要求,完成已緊急上市消毒劑的衛生安全評價并備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消毒產品責任單位未按照原有正常程序完成已緊急上市消毒劑的衛生安全評價和備案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上述已緊急上市消毒劑。(經濟日報記者 吳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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