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中組部、中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著力保障鄉村教師地位待遇,讓鄉村教師享有應有的社會聲望,提升鄉村教師職業保障力。今后,教師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將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必要條件。
《意見》著力深化鄉村教師管理改革,緩解鄉村學校人才短缺問題,提升鄉村鄉村教師職業供給力。堅持創新挖潛編制管理,鼓勵地方探索建立教職工編制“周轉池”制度,挖潛鄉村教師編制配備,通過統籌配置和跨市縣、跨學科等調整力度,調整鄉村學校編制。堅持暢通城鄉一體配置渠道,健全縣域交流輪崗機制,深入推進“縣管校聘”改革,同時完善雙向交流輪崗機制,促進城鄉一體流動。
為破解城市優秀教師和鄉村學校教師雙向流動難題,《意見》推進三方面改革:一是健全縣域交流輪崗機制。完善雙向交流輪崗激勵機制,將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必要條件,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二是加強城鄉一體流動。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管理團隊+骨干教師”組團輸出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形成長效流動機制。三是多種形式配備鄉村教師。探索構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舉,高端人才、骨干教師和高校畢業生、退休教師多層次人員踴躍到鄉村從教、支教的格局。
《意見》強調工資待遇落實。為讓每一位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意見》提出3個方面的舉措來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一是提高社會地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重點研究和解決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涉及中小學重大事項時,更加注重聽取教師意見,為更多優秀鄉村教師參與鄉村治理、推動鄉村振興提供多種渠道。二是提高工資待遇。完善鄉村教師工資收入、住房、醫療救助等方面的政策。全面落實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政策,并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標準,健全“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三是完善榮譽制度。建立國家、地方、社會等各級各類表彰激勵制度,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培訓機會和榮譽表彰。
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介紹,近年來我國多管齊下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教師隊伍結構趨于科學合理。35歲以下教師目前占到43.4%,男教師比例接近40%,本科以上學歷比例的老師達到51.6%,中級以上職稱達到44.7%。整體素質大幅提升。實施鄉村教師培訓提升攻堅計劃,通過教師培訓團隊研修、送教下鄉、訪名校培訓等方式,不斷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2015-2019年,中央財政投入100億元,實施國培計劃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計劃,培訓鄉村教師校園長950萬余人次。地位待遇明顯改善。全面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近5年來,中央財政劃撥獎補資金206億元,惠及中西部725個縣8萬多所學校近130萬名教師,合力實施鄉村教師醫療、住房、榮譽獎勵等多種保障政策。(經濟日報記者 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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