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發展和安全猶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只有統籌好發展與安全,方能確保中國經濟沿著高質量發展的航道行穩致遠。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脈,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我國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我們必須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推進金融安全網建設,持續強化金融風險防控能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持續推進。同時,也要看到,當前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任務艱巨,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面臨一系列新課題新挑戰,防范金融風險還須解決許多重大問題。
切實維護金融穩定,已成為我國金融監管的重中之重。近年來,有關部門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持續推動健全金融穩定長效機制,有效應對復雜嚴峻的國內外形勢和新冠疫情的沖擊考驗,維護了金融穩定安全發展大局,為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環境。
當前,我國金融業運行平穩,風險整體可控。但由于歷史性周期性結構性體制性因素共同作用,金融風險仍處于易發多發期。應看到,我國具有獨特的制度優勢,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最為堅實,金融穩定發展的基礎不會改變。下一步,將繼續努力促進房地產與金融正常循環,積極穩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前瞻應對不良資產反彈風險,積極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
防范和化解房地產業風險,是防范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的重點工程。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滿足行業合理融資需求。同時,繼續壓實各方責任,推動做好重點企業、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化解工作,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
當前,全球通脹仍處高位,但我國消費物價連續10年維持在2%左右,充分證明了宏觀調控的有效性。在黨中央正確領導下,我們強化能源、食品等保供穩價,同時堅持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決不搞“大水漫灌”,為保持物價穩定營造了良好貨幣金融環境。
應對風險和挑戰,需完善制度和法治。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穩定法(草案)》再次向社會征求意見,對金融穩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標志著我國金融安全將開啟更加規范高效的新篇章。這將顯著提高重大風險防控能力,為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發揮重要作用。(金觀平)
(責任編輯:苗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