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事關發展全局,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表示要及時分析研判經濟金融運行苗頭性趨勢性變化,有力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隨著混業經營逐步深入,金融風險的隱匿性、交叉性明顯增強,其傳導路徑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面,金融業內部綜合經營,在優化資源配置、降低成本的同時,也催生出復雜的交易結構和產品設計;另一方面,其他產業與金融業混合經營,一些互聯網平臺涉足金融業務,在推動科技創新、提升服務效率的同時,也暴露出諸多風險,如無牌經營、監管套利、侵害消費者權益等。
只有把各類金融風險的底數摸清楚,才能有效防范化解風險。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就是要看清風險全貌、阻斷風險傳導、實現監管全覆蓋。近年來,我國金融工作的統籌協調進一步加強,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和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風險的防范化解工作也取得了新成果。接下來,應繼續標本兼治,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要織密金融法網。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依法”是前提。面對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填補規則空白。近年來,為了規范平臺企業的金融業務,我國持續健全金融法治,目前已針對第三方支付、個人征信、互聯網存款、保險、證券、基金等領域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文件。要補齊制度短板,避免出現“用牛欄去關貓”這種監管規則與市場亂象不對癥的情況。
要管好“有照違章”。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部”是關鍵。為此,既要管“無證駕駛”,也要管“有照違章”。當前,尤其要關注金融控股公司的穩健經營問題。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資本、產業資本融合的產物,其參股控股的機構眾多、業務復雜、關聯性高,風險的隱匿性也更強。要抓住“規范關聯交易”這個主要矛盾,嚴防利益輸送、風險傳染和監管套利。央行日前已經正式發布《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合力確保監管要求落地生效。
要提升監管能力。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各類”是難點。要依靠智能化手段,借助數據分析實現“穿透式”監管。毋庸諱言,我國金融監管的科技水平尚存不足,因此必須加強監管科技力量建設。當務之急,是要建設監管大數據平臺,開發智能化風險分析工具。與此同時,堅持抓早、抓小,增強風險監測的前瞻性、穿透性、全面性,力爭讓各類金融風險在“智能眼”的掃描下無處遁形。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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