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涉企行政檢察案件9000余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9億余元。這反映出相關部門對處理涉企案(事)件的高度重視。
近年來,我國出臺一系列舉措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通過完善制度機制,有效解決了經營主體在市場準入、要素獲取、公平執法等方面面臨的一些“急難愁盼”問題。但個別地方仍存在“小過重罰”“過罰不當”等現象,引發經營主體不滿,亟待糾正。
保護企業合法權益重在落實。首先需進一步強化規范,持續深入整治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例如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對涉企刑事案件監督立(撤)案近500件,今后還要加大對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行為的監督力度。其次是持續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聚焦經營主體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大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執行監督力度,注重以法治手段,有針對性地幫助企業化解難題。
有關部門也應進一步深化改革,打破程序性機制性束縛,暢通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同時,優化監督制約機制,壓實責任,督促考核,避免“不推不干、表面上辦、站一邊看”等“躺平”現象,讓經營主體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安全感。 (作者:李萬祥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