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周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日前分組審議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執(zhí)法檢查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法律的頒布實施對公共文化建設起到很大促進作用,但也正如報告指出的,有的地方、有些方面法律的執(zhí)行和實施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發(fā)揮法律保障作用,用法治來推動文化建設的任務仍然繁重。
左中一委員說,這些年不少地方公共文化服務的硬件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了,現在的問題是,公共文化設施利用率高不高?公共文化服務好不好?能不能提供受群眾歡迎的、豐富的、高質量的文化服務?
“執(zhí)法檢查中發(fā)現,有的文化設施建成以后長期閑置,有的服務缺乏吸引力。建議將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作為推進公共文化建設的重點,著力完善以群眾需求為導向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機制。”左中一說。
列席會議的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建議,進一步健全群眾評價、反饋機制,把文化產品自主選擇的“遙控器”交到群眾手中。加強公共文化大數據平臺建設,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群眾文化需求的動態(tài)變化,推廣“菜單式”“訂單式”服務,加快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從“單向輸送”向“雙向互動、供需對接”轉變。
楊志今委員說, 要推動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發(fā)展,加快推進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5G等技術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的應用,建設文化惠民工程數字服務終端。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進一步打通公共文化服務“最后一公里”,讓群眾在“掌上”“指尖”提出需求、獲取服務、評價效能。
大家表示,從執(zhí)法檢查情況看,城鄉(xiāng)發(fā)展不平衡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建議進一步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支持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特別是抓住機遇,把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融入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推動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有一個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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