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社局會同財政局、民政局、殘聯聯合印發了《關于對本市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給予代繳保費的通知》,明確規定,北京市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可享受政府的代繳保費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戶籍人員當年符合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同時又屬于享受城鄉居民低保、城鄉特困供養人員或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這三種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政策。對享受低保待遇人員和非重度殘疾人,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當年最低繳費標準的50%代繳保費;對于特困供養人員和重度殘疾人,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當年最低繳費標準的100%代繳保費。目前,北京市最低年繳費標準為1000元,代繳保費分別為500元和1000元。
截至2021年6月末,北京市困難人員中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10.97萬人,特困供養人員0.66萬人,殘疾人54.88萬人。2022年,上述三類人員符合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條件的,在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時,都可以享受代繳保費政策。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