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舉報范圍
1、中央紀委、監察部舉報網站受理:針對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從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批評、建議。
2、中央組織部“12380”舉報網站受理:反映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及有關法規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
3、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受理:《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并由最高人民檢察機關管轄的職務犯罪的舉報。
4、最高人民法院舉報網站受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機關工作人員,以及高級人民法院領導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
5、公安部“12389”舉報網站受理范圍:檢舉、控告公安機關及公安民警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違反廉潔自律和警務自律等違法違紀問題;涉及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批評、建議。
6、國土資源部違法舉報信箱受理:對土地、商業賄賂、礦產等方面違法行為的舉報。
二、注意事項
1、請您根據舉報的具體內容,在各舉報網站受理的舉報范圍內進行舉報。
2、請您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您應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不得捏造事實,制造假證,誣告陷害他人。借檢舉誣告陷害他人,會受到嚴肅處理,甚至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4、為及時受理您的舉報,盡早啟動查處工作,請根據地域管轄等情況向相應的舉報中心舉報。
5、舉報應實事求是,如實提供被舉報人的有關情況和犯罪事實。
6、提倡實名舉報。進行實名舉報的,請詳細填寫聯系電話等項目。
7、請不要重復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