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5日訊 近日,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2017年度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也表明,外籍在華人才可以申請“中國綠卡”。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發現,在文化人才方面,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其供職企業需符合朝陽區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內注冊的“蜂鳥計劃”企業、順義區文化創意產業重點扶持企業。
《通知》還明確規定了評估標準、申報材料及要求。據悉,此次申報截止1月31日。
以下為《關于開展2017年度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工作的通知》全文。
關于開展2017年度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工作的通知
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加大外籍人才保障力度,形成首都服務業國際化發展人才聚集新優勢,現啟動2017年度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工作。有關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工作面向朝陽區、順義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兩類群體。其中,
(一)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服務業領域創業團隊外籍成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創業團隊需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在朝陽區或順義區注冊且納稅5年以內;
(2)創業領域為所在區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且重點發展的服務業領域。
2.創業團隊外籍成員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擔任公司總監及以上職務;
(2)在公司中持股5%及以上。
(二)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示范區服務業企業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朝陽區或順義區內注冊且納稅、納統的,且符合北京城市戰略定位的服務業規模以上(按國家統計局標準)企事業單位(不含房地產業)。
(2)經北京市商務委員會認定落戶朝陽區或順義區的總部企業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不含房地產業)。
(3)獲得由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朝陽區或順義區企業。
(4)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的落戶朝陽區或順義區的金融機構。
(5)朝陽區“鳳凰計劃”、“國際高端商務人才”認定資助的企業;順義區“梧桐工程”、“臨空經濟高端人才”認定資助的企業;朝陽區、順義區設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業。
(6)經國家和北京市認定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
(7)朝陽區或順義區內的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外商投資研發中心。
(8)朝陽區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內注冊的“蜂鳥計劃”企業;順義區文化創意產業重點扶持企業.
2.示范區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和技術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服務業企業擔任總監及以上職務的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或具有副高級職稱及以上級別的人才;
(2)擔任專項攻關團隊負責人或重大項目負責人;
(3)行業領域內緊缺急需的專業人才。
二、評估標準
《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服務業領域創業團隊外籍成員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標準》《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標準》詳見附件3。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申請。
2.單位承諾書。
3.個人承諾書。
4.內容完整的《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和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書》。
5.申請人本人有效護照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體現職務的用人單位正式聘雇合同復印件(持股人員還需提供體現申請人所持股份的工商局備案的章程復印件)。
8.在京納稅證明。
9.其它證明材料,如
––教育學歷方面: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并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國家教育部門指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書;
––在華工作年限方面:在華期間納稅證明或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等可證明在華工作年限的材料;
––相關工作經驗方面:曾任職工作單位的合同或工作證明(含職位、職稱、職務、工作年限等信息),任職單位資質證明材料和依據(如QS榜單內高校任職的需附QS高校排名榜單);
––創業團隊擁有創新成果或核心技術方面: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獎勵證書等)等相關證明材料;
––獲得投資方面:投資協議及入賬憑證;
––企業營收方面: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企業納稅增長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投資其它企業方面:投資協議及出資證明。
10.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有外文申報材料時,應當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譯成中文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
(二)示范區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和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申請。
2.單位承諾書。
3.個人承諾書。
4.內容完整的《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和技術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書》。
5.體現職務的用人單位正式聘雇合同復印件。
6.申請人本人有效護照復印件。
7.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8.在京納稅證明。
9.企業獲得相關認定的證書復印件。
10.其它證明材料,如:
––教育學歷方面: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并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國家教育部門指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書;
––在華工作年限方面:在華期間納稅證明或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等可證明在華工作年限的材料;
––相關工作經驗方面:曾任職工作單位的合同或工作證明(含職位、職稱、職務、工作年限等信息),任職單位資質證明材料和依據(如QS榜單內高校任職的需附QS高校排名榜單);
––綜合年薪方面:提供單位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工資+績效證明;
––技術領先性方面: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獎勵證書等)、國際認可的專業技術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11.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1.受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申請人須接受面談;
2.申請材料須交驗原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3.申報材料1、2、3請到網站http://openbeijing.gov.cn/html/index.html “示范區外籍人才出入境申報指南”中下載;
4.有外文申報材料時,應當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譯成中文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
四、裝訂要求
(一)以企業為主體裝訂提交申報材料,所有申報材料均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蓋章要求:首頁章+騎縫章)。報送材料時需攜帶申報材料原件。
(二)企業裝訂申報材料時,如同時有服務業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和服務業企業選聘的外籍管理技術人才兩類群體時,須分別裝訂成冊。
(三)企業按同類申報群體裝訂每本申報材料冊時,需按申報材料目錄、申報需求匯總表、申報書及相關申請材料的順序裝訂;不同申報人材料之間需用彩頁隔開;封面、封底為110克以上白色亞光紙。
(四)申報材料一式5份以紙質形式報送并將所有申報材料掃描件電子版文件刻錄到光盤中提交1份,文件夾以企業名稱命名。
五、受理時間、地點
咨詢時間: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31日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詢電話: 朝陽區 010-84592515
順義區 010-80460383
受理時間: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31日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地點:朝陽:朝陽區公安局外國人出入境服務大廳 (酒仙橋北路甲10號電子城IT產業園304 樓C座一層)
順義:順義區外國人出入境服務大廳(北京市順義區天柱東路甲3號)
請有關單位按要求做好組織推薦工作。特此通知!
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附表1.2017北京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外籍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書.doc
附表2.2017年度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外籍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申報匯總表.doc
附表3.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外籍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積分評估標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