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直播答題火了,撒錢大戰(zhàn)能到何時?
現實版“知識就是金錢“正如火如荼上演。新年鐘聲剛敲響,直播答題突然火了,從“網紅“王思聰“沖頂大會”單次豪擲砸十萬元,到今日頭條旗下西瓜視頻的“百萬英雄”、映客旗下的“芝士超人”以及花椒直播旗下的“百萬作戰(zhàn)”,也紛紛跟進狂撒百萬現金入局。
直播答題APP何以能走紅,新的燒錢大戰(zhàn)又能持續(xù)多久?“直播答題靠獎金投入就是個無底洞,還停留在流量換廣告的粗放形式,陷入同質化競爭后也難以受到關注,最終很可能變成曇花一現的現象產品。“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市場營銷系主任陳明斷言。
王思聰周鴻祎紛紛“打call”直播問答
“世界上第二高的山峰是哪個”著名的《四庫全書》是誰負責編撰的“……在直播答題節(jié)目中,形式并不復雜,一名主持人以霸屏的方式出題,一般共有12道選擇題,每次出題會彈出畫面,每題有10秒的回答時間。
如果所有題目全部闖關成功,則與其他全答對的觀眾平分獎金。每天只要花上20分鐘,打開手機做十幾道題,就有機會從百萬獎金中分得幾十元甚至幾千元。從一些平臺公布的總排行榜中,已有不少網友的獎金額超過了5000元。
直播答題進入公眾視野,始于1月3日,王思聰在微博上宣布每天都發(fā)獎金,10萬元給“沖頂大會“的手機答題贏錢游戲當作獎金。此外,還有芝士超人、花椒、西瓜視頻APP也加入這場大戰(zhàn)中。
據悉,“沖頂大會”和“芝士超人”均是去年底上線,“百萬英雄”是在今年1月3日上線,花椒直播的“百萬作戰(zhàn)”1月5日開啟。幾大玩家入局后,很快就引發(fā)第一輪激戰(zhàn):5日當晚,西瓜視頻將獎金提升到100萬元;同一時間,映客旗下的芝士超人把獎金拉高到101萬元;緊接著,花椒直播在次日瘋狂砸下132萬。
不斷提升的獎金,讓幾大直播答題知名度迅速提升,還引發(fā)了名人的站臺,除了王思聰,360公司董事長周鴻祎也為花椒直播推廣助威,并在朋友圈廣發(fā)英雄帖。
低門檻高獎金,再加上病毒式的邀請傳播,讓直播答題刷爆了朋友圈。即便用戶答錯,只要把游戲直播間分享到微信中,成功邀請新朋友下載并登錄,也可以獲得復活道具,并重新回到游戲中。
事實上,搶答類知識競賽節(jié)目很多人并不陌生。在此之前,央視《開心辭典》節(jié)目就曾風靡一時,不少觀眾緊張看著選手們搶答出答案,不同的是,在直播答題中,觀眾們可以親身參與其中。
巨大流量引來商業(yè)化合作
說起直播行業(yè),2016年國內直播行業(yè)進入全盛時期,并在去年趨于平緩,而一夜躥紅的直播答題,一度因為吸引數十萬的觀眾玩家同時在線答題,以至于APP出現宕機或卡頓現象。直播行業(yè)迎來了久違的熱度。
同時,當直播行業(yè)面臨用戶流失的尷尬時,“社交“無疑是各大直播平臺都想抓住的救命稻草,而直播答題通過邀請傳播,成功調用了“熟人關系”網絡,甚至可以借此打破陌生人社交困境,讓更多人找到契合點。
在“流量為王”的時代,誰能占有更多用戶時間和注意力,誰就能獲得更大的流量,而流量就意味著更多的變現機會,特別是當線上紅利日趨耗盡時,吸引用戶關注的成本也越來越高,直播答題平攤到用戶的邊際成本實際上是“花小錢”的大買賣,例如,一場100萬元獎金的直播,如果吸引50萬人答題,平均吸引單個用戶的成本僅為2元。
有獎問答在大熱之后果然迎來了商業(yè)化合作,1月9日下午,映客創(chuàng)始人奉佑生在微信朋友圈宣布,趣店成為映客旗下芝士超人的首位廣告主,廣告費為1億元。同一天,花椒“百萬贏家”也迎來第一個直播答題廣告,獲得美團100萬元支持。
專家:靠流量帶動廣告變現不穩(wěn)定
在直播答題的快速發(fā)展中,也逐步暴露出不少“槽點“,對平臺的信任,就成了不少網友關注的焦點。有網友反映,鑒于很多直播平臺有做假數據的前科,那么現在的直播答題也確實不得不讓人懷疑,會不會做假的獲獎人數以攤薄壓低平均分得的獎金數。相比之下,與《開心辭典》等有選手公開信息不同,直播答題節(jié)目是否容易陷入“一元奪寶“類的不透明。
更有甚者,現在已經出現了花樣作弊的現象,在一些QQ群、微信群分享答案,答題還用上了“人工智能+視頻信息采集+人臉識別技術“作弊。如何培養(yǎng)用戶信任度,也是目前需要直播平臺思考的事情。
更關鍵的問題是,目前直播答題依然還處于誰能砸的錢多,誰就能吸引更多用戶注意力的階段,而隨著用戶數量的增長,意味著單個用戶獎金的減少,那么,這種“燒錢”大戰(zhàn)能走多遠?
“這不是一個可以持久的模式,雖然搭上了網絡營銷和社群營銷的快車,但依然還是一個粗放的流量變現模式。“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市場營銷系主任陳明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直播答題需要靠砸錢才能撬動,達不到一定的量級也就難達到商業(yè)上的成功。
他認為,直播答題在盈利模式上就有硬傷,目前能看到的獲利方式就是通過流量引入廣告,但這不是一個穩(wěn)定的模式,即便是有贊助的廣告也會因為與節(jié)目本身缺乏關聯,使用戶對廣告的興趣不大。
“很多人是沖著獎金去的,而不是沖著問題本身去的,也就是說,其內容本身沒有吸引力,平臺與用戶之間也沒有其他任何互動,難以沉淀用戶和連接用戶。”陳明建議,應該進行深度開發(fā),培育用戶的歸宿感,如可參考一些運作較為成熟的自媒體如“大象公會”,通過創(chuàng)造話題價值,讓用戶能從中獲取知識、獲得價值,用好的內容和話題來吸引用戶、增加黏性。
律師:未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應按累計數額繳個稅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guī)定,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以物品或其他方式作為獎勵的,按照其價格計算。那么,直播答題是否可能違反這一規(guī)定?
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律師表示,在直播答題中,并不存在銷售行為,因此并沒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guī)定,不過,獎金屬于偶然所得,應按累計數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可以由企業(yè)代扣代繳。
此前,春節(jié)“搶紅包“就曾引發(fā)過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爭議。有律師表示,如果企業(yè)明確表示通過微信紅包形式,獎勵成績突出的員工,或是通過微信紅包形式向員工發(fā)放福利,即使紅包發(fā)放不定向,因其紅包性質明確為發(fā)放津貼或獎金,就應按累計數額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