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日前發布《特色小鎮評定規范》,明確特色小鎮必須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體制“新而活”、產業“特而強”等。這是國內首個特色小鎮評定地方標準,讓建設特色小鎮有了指引和依據,值得點贊。
小城鎮連接著城市與鄉村,是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最直接、最有效的載體,也是促進農民就近就地城鎮化的重要途徑。近年來,小城鎮成為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戰略重點,特色小鎮成為小城鎮建設的重要方向。2016年以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分兩批公布了全國特色小鎮名單,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林業局等部門也相繼發布了有關特色小鎮發展計劃。隨著相關政策舉措的實施,各地推動特色小鎮建設的熱情十分高漲。
不過,特色小鎮蓬勃發展的背后,也存在不少亂象。有些地方以為修建古代建筑風格的街道才是特色,于是大拆大建,仿古的商業街建起來了,卻沒有歷史根基,缺乏文化底蘊,聚不起人氣;有些地方盲目拆舊建新,拆掉了原本特色鮮明的老街區,建起整齊劃一的現代化建筑,形成毫無特色的“千鎮一面”;有些地方借著建特色小鎮之名,行房地產開發之實,高樓起來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嚴重滯后;還有些地方的特色小鎮建設與產業發展脫節,由于缺乏產業支撐,產城融合成了一句空話。
特色小鎮發展之所以會出現各種亂象,有對特色小鎮的概念和內涵認識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因為一些地方官員把特色小鎮建設搞成政績工程,喊口號、玩噱頭、耍花招,貪大求快。這些做法容易導致資源要素的錯配和浪費,使特色小鎮建設空有其表、流于形式,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推進極為不利。
特色小鎮的建設涉及產、城、人、生態等要素資源。發展特色小鎮的關鍵,不在于高樓大廈,也不在于古樸還是現代,而在于整合利用好當地已有的優勢要素,挖掘特色資源,升級特色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讓特色小鎮健康生長,需要強化頂層設計,既要有符合當地實際的發展和建設規劃,避免建設盲目無序。也要通過設置一定的規范和標準,讓對特色小鎮建設成果的評價有章可循,為特色小鎮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當前,我國特色小鎮建設在各種政策催生下容易一哄而上,更需要發揮好規劃引領作用,處理好原則性和靈活性的關系。通過設置相應的標準體系和評價指標體系,讓特色小鎮建設的“指揮棒”更科學合理,更好地引導土地、產業、資金、人才等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產、城、人協同發展和相互融合,不斷提升城鎮化發展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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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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