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魏玉山委員建議: 出版(文化)稅收優惠政策法制化常態化
“由于曾經執行和正在執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都帶有臨時性、階段性,企業對到期的優惠政策能否延續都很關心,也很擔心。”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院長魏玉山建議,把出版(文化)稅收優惠政策法制化、常態化。
魏玉山介紹說,自2003年以來,國家對包括出版單位在內的文化單位實現了多輪、多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截至2014年已累計減免稅額超過200億元,有力地推動了出版社、報刊社等文化單位轉企改制,促進了傳統出版單位轉型升級與融合發展,加快了出版(文化)產業和事業的發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根據出版物類型不同,在出版物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或50%)先征后退的政策;免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執行期限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但截至2018年3月8日,是否延長期限還沒有正式文件。
魏玉山認為,不穩定的政策必然導致企業信心的波動,不利于企業長遠投資計劃,比如大型企業集團每年可減免數千萬元。因此,把出版(文化)稅收優惠政策法制化、常態化非常必要。
為此,魏玉山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制定出版(文化)產業促進法,把出版(文化)稅收優惠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長期實行稅收優惠政策,避免每隔幾年就要重新審議一次的做法。二是把出版物出版環節增值稅先征后退的政策與出版物批發零售免征增值稅政策一致起來,在出版、發行環節都執行免征增值稅的政策。三是把“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固定下來,長期執行,并且把免征所得稅的政策擴大到文化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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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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