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7日訊 日前,民政部通報批評了2017年以來部分社會團體分支機構管理違規案例。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中國蕭軍研究會、中華文化促進會因違規均出現在通報中。
分支機構是社會團體的組成部分,規范、加強分支機構的設立和管理,直接關系到社會團體健康有序發展。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精神,2014年民政部印發《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4﹞38號),明確民政部不再受理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申請,全國性社會團體根據本團體章程經民主決策程序自行決定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通知印發以來,大部分社會團體能夠按照分支機構管理的法規政策要求,穩妥有序設立分支機構。但也有一些社會團體不嚴格履行民主決策程序,有的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設立分支機構,有的不顧自身規模和實際管理能力大量設立分支機構,有的對設立的分支機構管理失范、失控等等,這些問題都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民政部表示,為進一步嚴肅社會團體分支機構管理規定,加強警示教育,現將2017年以來民政部處理的部分社會團體分支機構管理違規案例通報如下:
一、中國蕭軍研究會: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并違反“社會團體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得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規定,違規設立“中國國家工美協會”、“中國好京劇企業家聯合會”、“北京燈謎協會”、“中華彭祖文化研究促進會”、“中華道醫委員會”等多個分支機構。
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并違反“社會團體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得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規定,違規設立分支機構“中國國防裝備軍民融合發展促進會”。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違反“社會團體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定,在分支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兩彈一星歷史研究分會下再設分支機構“兩彈一星軍民融合專業委員會”。
四、中國建筑學會:違反“社會團體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定,在分支機構中國建筑學會建筑材料分會下再設“中國建筑學會建筑材料分會墻體保溫材料及應用技術專業委員會”;在分支機構中國建筑學會室內設計分會下再設立“學術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繼續教育委員會”、第一至第六十六“專業委員會”等69家分支機構。
五、中華文化促進會:違反“社會團體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定,在分支機構中華文化促進會傳統文化委員會下再設分支機構“中華文化促進會傳統文化委員會旗袍聯合會”。
民政部透露,針對以上全國性社會團體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問題,經認真核查后作出了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有的受到了停止活動三個月的行政處罰,有的受到了警告的行政處罰,有的被責令改正相關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