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8月16日訊(記者成琪) 8月16日,《銀行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報告(2018)》發布會在京舉行,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潘光偉發布了《銀行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報告(2018)》(以下簡稱《報告》),這是中國銀行業協會首次針對銀行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形成的專題研究成果,總結了銀行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產品創新與服務模式創新,展現了近幾年來銀行業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成績,科學研判了銀行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趨勢和前景。
發布會現場 中國經濟網記者成琪/攝
《報告》以銀行業調查數據為基礎、以案例為依托,從信托產品創新、服務模式創新角度闡述了銀行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結合文化產業研究和銀行公司業務分析,深度剖析了銀行文化產業信貸融資的發展趨勢,給銀行文化產業信貸融資發展以借鑒。
政策引領 激發文化金融發展新活力
數據顯示,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從2012年的18071億元增長到2017年的35462億元,年均增長14.2%,比同期GDP現價增速高出5.3個百分點,占同期GDP的比重從3.48%上升到4.29%,成為推動經濟轉型發展的重要力量。
《報告》指出,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不斷深化文化金融合作,推進建立健全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致力解決文化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初步建立起文化產業投融資領域的政策體系框架。2010年4月,人民銀行、原文化部、原銀監會等九部門發布《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94號),這是國家層面第一個鼓勵金融與文化產業全面對接的政策性指導文件,明確了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授信模式、建立和完善配套機制等任務和措施,為金融支持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14年3月,原文化部、人民銀行和財政部發布《關于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文產發〔2014〕14號),提出創新文化金融服務組織形式、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加快推動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完善文化企業信貸管理機制等方面的具體舉措,進一步鼓勵和推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與文化資源相結合。
《報告》顯示,2013年以來,包括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郵儲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內的21家主要銀行文化產業貸款余額平均增長率為16.67%,而同期人民幣貸款余額增長率為13.69%,文化產業貸款余額增速高于同期人民幣貸款余額增速2.98個百分點。截至2017年末,21家主要銀行文化產業貸款余額達7260.12億元,并保持持續增長的勢頭。
創新驅動 釋放文化金融發展新動能
《報告》指出,針對文化企業普遍具有輕資產、規模小、高風險、抵質押難的特點,銀行業積極作為,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信貸資金支持。
在信貸產品創新方面,《報告》調查的111家銀行中,有45家銀行針對文化產業成立了創新信貸產品,占比40.54%,發行創新產品較多的有中國銀行、北京銀行、杭州銀行等;創新產品的加權平均貸款利率為6.11%,較1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約25%;在調查的111家銀行中,公布創新產品貸款余額據的銀行為33家,貸款余額總計608.44億元,專屬產品貸款余額為196.98億元。創新產品加權不良貸款率為0.32%,明顯低于同期銀行業整體不良貸款率1.74%;
創新產品主要包括文創貸、影視貸、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商標權質押貸款、藝術品質押貸款、著作權質押貸款等10個種類。
在服務模式創新方面,《報告》調查的111家銀行中,有58家銀行針對文化企業創新了服務模式,占比52.25%;在21家主要銀行中,有19家銀行創新了服務模式,占比90.48%。
《報告》表示,從不同規模銀行針對文化企業服務模式創新開發來看,在9家國有大型銀行中,有8家銀行針對文化企業創新了服務模式,占比88.89%,在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中,有11家銀行針對文化企業創新了服務模式,占比91.67%,在90家中小商業銀行中,有39家銀行針對文化企業創新了服務模式,占比43.33%。
與不同類型銀行創新產品占比的規律有所差異,全國性股份制銀行針對文化企業創新服務模式的開發比例,略高于國有大型銀行,明顯高于中小商業銀行。
《報告》調查數據顯示,大型銀行依然是文化產業融資的主力軍,其業務規模大、覆蓋范圍較廣,主要通過機制和制度創新支持文化產業融資。比如工商銀行2010年與原文化部簽訂了《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合作協議》,工行為原文化部及其下屬單位、國內優質文化企業提供全方位、優質和高效的金融服務。為《瑯琊榜》《唐山大地震》等一批影視劇和旅游景區建設提供了資金支持。
在股份制銀行中,華夏銀行2017年成立了文創產業中心,負責全行文創產業等業務的組織、推動和管理工作。同時,在北京分行設立了文創產業管理部,打造文創產業金融服務品牌。針對新型傳媒、藝術品、動漫游戲、設計服務、教育培訓等文創類產業客戶,通過“文創貸”“年審制貸款”等一系列創新金融產品,有效地解決了文創企業的融資難題。
以城商行為代表的中小型銀行,決策鏈條短,反映靈活,熟悉地方中小文化企業的實際情況,更多的是針對單個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綜合性的金融服務方案。比如北京銀行緊貼首都發展脈搏,在銀行業率先探索文化金融,樹立全行文化金融戰略定位,并將文化金融列入全行發展規劃,2009年推出國內首家針對文化創意企業的“創意貸”系列產品,打造文化金融特色品牌。支持了《戰狼2》《湄公河行動》等影視劇作品。
杭州銀行2013年成立了文創支行,不同于普通經營網點,其絕大部分資源投向文創產業板塊,總行對其“專營度”進行考察驗收,并重點扶植小微文創類企業,有效解決了當地中小文創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支持了《人民的名義》《那年花開月正圓》等影視劇作品。
總體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既獲得經濟效益,也創造了社會效益和品牌價值,支持了一大批優秀的文化作品,實現了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文化價值的統一。
回歸本源 努力開創文化金融新局面
《報告》特別提出,當前文化金融發展仍存在核心資產抵質押通道不完善、銀行文化專營機構發展的原生動力不足、文化市場的經營仍然不夠規范等問題。特別是如何推動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評估、交易、管理、處置等方面的標準化建設,是破解當前銀行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瓶頸最重要的手段。解決好這些問題單純依靠銀行業推動難度較大,必須做到“幾家抬”,需要政策協同發力,共同打造文化金融支持體系。
首先要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制度,構建文化金融支撐平臺。其次是政策協同發力,改善文化產業融資創新環境。《報告》建議加大積極的財政支持,發展壯大文化產業基金,在無形資產質押業務的發展過程中,以貼息方式支持文化企業運用無形資產獲取貸款;針對銀行的知識產權質押信貸產品出現違約時給予風險補償等政策傾斜,調動文化企業融資和銀行放貸兩方面的積極性;針對銀行發放的小額文創信貸業務利息收入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提高銀行發展文化金融的內生動力。最后是發揮協會作用,助力銀行業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