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11月28日訊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11月28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發布關于印發《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的通知。行動計劃提出,將用三年時間,總結推廣一批融通發展模式,引領制造業融通發展邁上新臺階;支持不少于50個實體園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特色載體;圍繞要素匯聚、能力開放、模式創新、區域合作等領域培育一批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項目;構建工業互聯網網絡、平臺、安全三大功能體系;培育60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一批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到2021年,形成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為大企業注入活力的融通發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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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計劃提出,將采取挖掘和推廣融通發展模式、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建設融通發展平臺載體、優化融通發展環境等五大行動,深化基于供應鏈協同、數據驅動的融通模式,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施“互聯網+小微企業”計劃,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等十多項具體措施保障實施。
行動計劃明確,將加大財政支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拉動各類產業基金、社會資本,引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中央財政連續三年支持實體經濟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有條件的地方可專門安排資金予以支持,促進涌現更多創新創業企業并不斷擴大集聚效應,加快形成“產業創新+孵化”的共生共贏機制。同時,在加大融資支持方面,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專利質押融資。
以下為行動計劃全文:
工信部聯企業〔2018〕2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國資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提出的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專項行動計劃,制定《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 政 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11月21日
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劃
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更好條件、推動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決策部署,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制造強國和網絡強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大企業創新轉型、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的重要手段。為營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產業生態,鼓勵大中小企業創新組織模式、重構創新模式、變革生產模式、優化商業模式,進一步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構建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協同創新、共享資源、融合發展的產業生態為目標,著力挖掘和推廣融通發展模式。通過夯實融通載體、完善融通環境,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提高中小企業專業化水平,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支撐制造業創新,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用三年時間,總結推廣一批融通發展模式,引領制造業融通發展邁上新臺階;支持不少于50個實體園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特色載體;圍繞要素匯聚、能力開放、模式創新、區域合作等領域培育一批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項目;構建工業互聯網網絡、平臺、安全三大功能體系;培育60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一批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到2021年,形成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為大企業注入活力的融通發展新格局。
二、主要行動
行動一:挖掘和推廣融通發展模式
聚焦重點行業領域,圍繞供應鏈整合、創新能力共享、數據應用等當前產業發展關鍵環節,推廣資源開放、能力共享等協同機制,為建設融通發展生態提供有益指引和參考。
(一)深化基于供應鏈協同的融通模式
構建大中小企業深度協同、融通發展的新型產業組織模式,提高供應鏈運行效率。發揮龍頭骨干對供應鏈的引領帶動作用,在智能制造、高端裝備制造領域形成10個左右帶動能力突出、資源整合水平高、特色鮮明的大企業。推動建立聯合培訓、標準共享的協同管理體系;打造多方共贏、可持續發展的供應體系,帶動上下游中小企業協同發展。
(二)推動基于創新能力共享的融通模式
打造產研對接的新型產業創新模式,提高產業創新效率,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形成10個左右創新引領效應明顯的平臺,發揮平臺對各類創新能力的集聚整合作用。鼓勵大企業建立開放式產業創新平臺,暢通創新能力對接轉化渠道,實現大中小企業之間多維度、多觸點的創新能力共享、創新成果轉化和品牌協同,引領以平臺賦能產業創新的融通發展模式。圍繞要素匯聚、能力開放、模式創新、區域合作等領域,培育一批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項目,促進平臺成為提質增效、轉型升級、跨界融通的重要載體。
(三)推廣基于數據驅動的融通模式
加速構建數據協同共享的產業數字化發展生態,提高中小企業獲取數據、應用數據的能力,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企業進一步完善數據平臺建設,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網絡安全等領域形成10個左右數據規模大、集聚能力強的企業。集成具有較好數據服務基礎的中小企業,支持中小企業依托平臺對外提供服務,通過共享平臺計算能力和數據資源,擴大數據規模,強化中小企業品牌影響力。鼓勵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系統解決方案,支撐中小企業智能制造,引領行業數字化轉型。
(四)打造基于產業生態的融通模式
選擇10個左右創新資源集聚、產業生態完善、協作配套良好的地區,推動基于融通模式的區域產業生態。鼓勵建立龍頭骨干帶動的專業化配套集群。探索建立產學研協同區域創新網絡,推動大中小企業針對產業、區域的共性技術需求展開聯合攻關,加快共性技術研發和應用。打通區域內外企業信息鏈和資金鏈,加速區域內外大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生產能力、市場能力的有效對接,推動資源能力的跨行業、跨區域融合互補,提升產業協同效率。強化品牌意識,制定區域品牌發展戰略,探索共建共享區域品牌的路徑和方式,促進企業品牌與區域品牌互動發展。
行動二: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
鼓勵大企業利用“互聯網+”等手段,搭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大中小企業創新協同、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新型產業創新生態,促進生產制造領域共享經濟新模式新業態發展,重構產業組織模式,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降低自身創新轉型成本,形成融通發展的格局。
(五)推動生產要素共享
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構建基于互聯網的分享制造平臺,有效對接大企業閑置資源和中小企業閑置產能,推動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線共享和優化配置。鼓勵大企業為中小企業提供一攬子的信息支持,包括上游產品供給、下游產品需求、產品質量及流程標準,提高全鏈條生產效率。推進工業強基、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等專項行動,推動制造業龍頭企業深化工業云、工業大數據等技術的集成應用,實現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
(六)促進創新資源開放
鼓勵大企業聯合科研機構建設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向中小企業提供科研基礎設施及大型科研儀器,降低中小企業創新成本。鼓勵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共同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協同創新機制,提高創新轉化效率。鼓勵國有企業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設立創新創業平臺,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
(七)提供資金人才支持
鼓勵大企業發展供應鏈金融,開展訂單和應收賬款融資、倉儲金融等服務,幫助上下游中小供應商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推動大企業以股權投資、股權質押融資等形式向中小企業提供專業金融服務。推動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通過建立人才工作站、合作開發項目等方式開展人才培養使用的全方位合作。
行動三: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
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600家細分領域專業化“小巨人”和一批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開展“互聯網+小微企業”行動,提高中小企業信息化應用水平。
(八)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以智能制造、工業強基、綠色制造、高端裝備等為重點,在各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培育主營業務突出、競爭能力強、成長性好、專注于細分市場、具有一定創新能力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引導成長為制造業單項冠軍。鼓勵中小企業以專業化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方式與大企業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
(九)實施“互聯網+小微企業”計劃
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推動大型信息化服務商提供基于互聯網的信息技術應用。推廣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的信息化產品和服務,提高中小企業信息化應用水平。鼓勵各地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業務系統向云端遷移,依托云平臺構建多層次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推動實施中小企業智能化改造專項行動,加強中小企業在產品研發、生產組織、經營管理、安全保障等環節對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網絡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集成應用。
行動四:建設融通發展平臺載體
提升載體平臺融通發展支撐能力,支持不少于50個實體園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特色載體;建設500家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300家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加快推進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建設。
(十)建設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
依托特色載體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新型產業創新生態。支持實體園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特色載體,引導行業龍頭企業發揮在資本、品牌和產供銷體系方面的優勢,打造有特色的孵化載體,開放共享資源和能力,推動大中小企業在創新創意、設計研發、生產制造、物資采購、市場營銷、資金融通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大中小企業協同共贏格局。
(十一)提升平臺融通發展支撐能力
加快構建工業互聯網網絡、平臺、安全三大功能體系,增強工業互聯網產業供給能力;加快推進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建設,引導培育若干跨行業、跨領域平臺和面向特定行業、特定區域的企業級平臺;推動建設工業互聯網安全公共服務平臺,面向廣大中小企業提供網絡安全技術支持服務。發揮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等平臺的資源整合和對接能力,暢通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渠道。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為大中小企業提供“信易貸”等創新信用產品和服務。
行動五:優化融通發展環境
進一步夯實網絡基礎、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深化對外合作,打造有利于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環境和機制,釋放融通發展活力。
(十二)夯實網絡基礎
發揮互聯網對融通發展的支撐作用。提升網絡速率、降低資費水平,繼續推進連接中小企業的專線建設。加快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擴大網絡的覆蓋范圍,優化升級國家骨干網絡,為實現產業鏈各環節的互聯與數據順暢流通提供保障。打造工業互聯網網絡體系,加快工業互聯網網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工業企業內網、工業企業外網和標識解析體系的改造升級。
(十三)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
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企業創新的引導作用,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創新成果利用效率。推動建立大中小企業共創、共有、共享知識產權激勵機制,提升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效率。加快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高知識產權保護能力、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十四)深化對外合作
鼓勵中小企業參與“一帶一路”投資貿易合作,在大型跨境電商的帶動下充分利用跨境網絡交易平臺進行跨境產品交易、技術交流、人才流動,融入大型跨國公司的產業供應和產業創新體系。依托中德、中歐等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和合作交流平臺,圍繞綠色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重點領域開展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和跨境撮合,吸引高端制造業、境外原創技術孵化落地,推動龍頭企業延伸產業鏈,帶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融入全球價值鏈,促進單項冠軍企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積極參與國際產業競爭。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
建立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跨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調動行業組織、產業聯盟和智庫形成合力,統籌協調融通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動態跟蹤、宣傳推廣融通發展新模式。各級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推進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加強分類指導,保障順利實施。要依托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國家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等優勢資源,加快模式案例總結和經驗推廣。
(二)營造公平市場環境
進一步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落實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平等市場主體地位。清理制約人才、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自由流動的制度障礙。規范市場主體交易行為,推動開展大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資金調查工作,并清理以政府、大企業為源頭的資金拖欠。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府機構應預留本部門年度采購預算總額30%以上面向中小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業無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除外)。鼓勵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采購,聯合體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推進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鼓勵為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供履約擔保和融資擔保等服務,營造融通發展良好外部環境。
(三)加大財政支持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拉動各類產業基金、社會資本,引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中央財政連續三年支持實體經濟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特色載體,有條件的地方可專門安排資金予以支持,促進涌現更多創新創業企業并不斷擴大集聚效應,加快形成“產業創新+孵化”的共生共贏機制。
(四)加大融資支持
各地相關部門建立融通發展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融資信息對接清單,金融機構增加融資供給。鼓勵設立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引導股權投資機構加大支持。開展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充分發揮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金融基礎設施作用,推動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小微企業供應商開展應收賬款融資。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專利質押融資。
(五)加強宣傳推廣
組織宣傳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典型案例,加大對各類融通發展模式、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和平臺載體的宣傳力度。舉辦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模式交流,引導企業樹立融通發展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