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文化產業呈現出集聚發展、數字化發展、融合發展、特色發展、共享發展五大特點。其中,集聚發展是最基本、最常見的形態。集聚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加速信息流動,帶來溢出效應等。文化產業園區就是建立在集聚理論基礎之上的。
我國文化產業集聚發展呈現出三種形態,分別是企業集聚、項目集聚、要素集聚。
首先看企業集聚。此類集聚最突出地體現在文化產業園區上。從文化產業園區管理方式來看,企業集聚大致有三種類型:以798藝術區為代表的房東型管理園區,是我國文化產業園區的早期形態,服務類型單一,管理較為粗放;以上海德必文創集團等為代表的服務型管理園區,即由專業公司從事園區經營和管理,提供創意服務、投融資服務、人才服務、品牌推廣服務、法律和政策服務、財務公共服務等較為全面專業的服務;以豬八戒網等為代表的網絡服務型園區,利用互聯網搭建線上平臺,通過網站、軟件和移動應用程序為企業用戶服務,形成網絡文化產業集群。網絡服務型園區的價值在于解決了高房租、高投入的硬件問題,也解決了企業普遍存在的人才培養難題,可以提供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服務。
考察文化產業園區,我認為可以從七個方面來考量:園區應該有一定物理空間;有一定數量的同類或者相關度較高的企業聚集;有完備的公共服務;有品牌企業和品牌產品,或者特色產品;對當地經濟發展有較大帶動作用;有一定的觀賞性,展示性強,對公眾有吸引力;有開放性,園區和社區之間的融合度較高。
再看項目集聚,即在特定空間里集聚的不是企業,而是由小微團隊提供的項目,它依托的載體和平臺是眾創空間。通過眾創空間將各類項目集聚在一起,遴選有投資價值的項目。近年來,我國出現了很多眾創空間,比如創新工廠、優客工廠等。
最后看要素集聚。近些年,業界開始關注另一種新的集聚形式,可以稱為“要素+業態”集聚模式。它重視的是在特定空間里的生態圈,這種生態圈有利于各種資源要素和業態的聚合。
不同集聚方式反映了不同的價值實現方式。企業集聚、項目集聚、要素集聚往往互相滲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集聚方式的選擇取決于當地的文化資源、產業業態等,我們應因地制宜、靈活選擇、科學布局。
作者:祁述裕,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文化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本報記者王斯敏整理)
更多精彩內容,請點擊進入文化產業頻道>>>>>
(責任編輯:
劉園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