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8日訊 近日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大興區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指出支持的文化創意產業企業參照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執行,以數字內容、設計服務、影視制作等文創產業領域為重點,包括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項目;文化創意產業重點及優秀企業;文化創意產業專業樓宇及孵化器;文化創意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文化創意產業聚集的高端人才;文化與科技、金融、旅游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重大文化創意產業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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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指出,對新注冊、新遷入大興區且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大型文化產業集團總部或地區總部,按其上年度區域綜合貢獻給予一次性專項資金獎勵,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對于列入國家、北京市級、中關村相關部門發布的“獨角獸”或相應榜單的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辦法》明確提出,鼓勵拓展文化空間資源。對經認定的通過挖掘利用現有廠房、樓宇等升級改造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興區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
京興政發〔2018〕32號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公司)、中心,各街道辦事處: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大興區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大興區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推進北京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結合現階段大興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情況,根據國家、北京市和大興區相關法規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立大興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來源為區級財政資金,由區級財政統籌安排。
第三條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大興區完成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創意企業及機構。
第二章支持范圍和方式
第五條本辦法支持的文化創意產業企業參照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分類執行,以數字內容、設計服務、影視制作等文創產業領域為重點,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ㄒ唬┪幕瘎撘猱a業集聚區建設項目;
。ǘ┪幕瘎撘猱a業重點及優秀企業;
。ㄈ┪幕瘎撘猱a業專業樓宇及孵化器;
。ㄋ模┪幕瘎撘猱a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五)文化創意產業聚集的高端人才;
(六)文化與科技、金融、旅游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
。ㄆ撸┲卮笪幕瘎撘猱a業活動;
(八)其他符合首都文化產業發展方向的項目。
第六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的項目,本辦法不予支持:
(一)申報單位不在大興區工商注冊、納稅和統計登記;
。ǘ┥陥髥挝淮嬖谶`法違規行為;
(三)知識產權有爭議;
(四)申報中弄虛作假、隱瞞欺騙、不符合事實;
。ㄎ澹┪赐ㄟ^項目評審;
。┢渌挥柚С值那闆r。
第七條專項資金采取獎勵、補貼等方式給予支持。原則上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同一項目只能采用一種支持方式。
第三章支持內容和標準
第八條完善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平臺建設。支持國家、北京市級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及設計服務、影視制作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重點對集聚區的綜合性、平臺性建設項目給予專項資金支持。
。ㄒ唬┆剟钗幕瘎撘鈱I樓宇及孵化器。對孵化面積一萬平方米以上的樓宇及孵化器,其在大興區工商注冊、納稅和統計登記的文化創意企業占入駐企業數量70%以上且不少于30家,按其上年度入駐企業區域綜合貢獻給予運營管理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ǘ┲С衷诖笈d區建設的各類文化創意產業公共技術、公共服務平臺:
1.對促進設計服務等大興區重點文創領域發展有示范和輻射作用的平臺,最多可按照平臺建設投資額的30%予以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對產生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且上年度服務大興區文化創意或相關企業100家以上的平臺,最多按上年度服務合同總額的10%予以補貼,年度補貼不超過100萬元,最多補貼3年。
第九條支持文化創意企業發展。建立領導聯系重點企業聯系機制,為重點企業、高成長文化創意企業對接政策支持,解決人才落戶、入學、住房等需求。
。ㄒ唬⿲π伦、新遷入大興區且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大型文化產業集團總部或地區總部,按其上年度區域綜合貢獻給予一次性專項資金獎勵,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二)對于列入國家、北京市級、中關村相關部門發布的“獨角獸”或相應榜單的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第十條獎勵獲得榮譽稱號的文化創意產業。
。ㄒ唬⿲Λ@得國際、國家、北京市級文化創意相關獎項最高獎的(評選和授予單位應是政府機構或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行業組織),按照國際、國家、北京市級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多重獎勵的執行從高原則。
。ǘ⿲Λ@得國際、國家、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企業,按照國際、國家、北京市級標準分別給予200萬、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ㄈ⿲Λ@得國家、北京市授予的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按照國家、北京市級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ㄋ模⿲摇⒈本┦屑壵J定的各類文化創意領域的企業創新中心等機構,按照國家、北京市兩級標準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ㄎ澹⿲Λ@得“中國馳名商標”、“北京市著名商標”的文化創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一條鼓勵企業爭取政策扶持。對獲得國家、北京市級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最多可按所獲支持資金總額的10%給予區級配比資金獎勵。同一項目配比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二條補貼文化創意企業購房、租房費用。對特色鮮明、符合大興區產業導向的文化創意企業給予房租補貼。
(一)在大興區租賃辦公用房面積500平方米以上,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且連續2年收入增速不低于10%的文化創意企業,最多可按上年度房租的30%給予補貼,年度房租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最多補貼3年。
。ǘ┰诖笈d區新購辦公用房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且連續2年收入增速不低于20%的文化創意企業,按建筑面積每平米20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三條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集群發展。對在大興區集聚上下游產業鏈企業20家以上,形成集群效應和經濟效益的文化創意龍頭企業及機構,按其與關聯企業上年度區域綜合貢獻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四條支持舉辦重大文化創意產業活動。
。ㄒ唬⿲εe辦國內外重大文化創意產業活動的企業或機構,按不超過實際活動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對參加國內外重大文化創意產業活動中的參賽或參展企業,參照取得獎項、簽單量、簽單金額等按不超過實際參會費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十五條鼓勵拓展文化空間資源。對經認定的通過挖掘利用現有廠房、樓宇等升級改造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六條鼓勵文化特色小鎮建設。對主題突出、特色鮮明、綠色生態并形成一定產業集聚的文化特色小鎮,參照其持續性業績并通過評審認定后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七條支持運營文化創意產業行業組織。對新注冊、新遷入且在大興區實際運營,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引領作用的行業協會和組織、境外非政府組織國內代表機構等,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十八條支持文化創意培訓基地建設。支持企業與院校聯合建設各類培訓基地。對獲批且年平均開展活動不少于20次的培訓基地,綜合考量培訓人數、培訓內容、培訓費用,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補貼。
第十九條貸款貼息及融資租賃貼租支持。在北京市的銀行獲得貸款和北京市融資租賃機構獲得融資租賃的文創企業,經評審給予企業貸款利息、融資租賃租息20%的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最多補貼3年。
第二十條加強文化創意產業高端人才服務。積極引進文化創意產業高端人才,在投資創業、戶籍、住房、醫療、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具體支持辦法按照北京市、大興區相關人才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對于特別重大項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第四章 申報流程
第二十二條區文促機構每年向社會發布年度征集公告,公布支持重點、申報條件、提交材料和要求等相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申報單位應按要求提供真實申報數據和證明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申報材料。
第二十四條區文促機構負責牽頭組織申報工作,具體申報工作由相關部門、鎮、街道和園區組織實施后,提交至區文促機構。
第二十五條區文促機構負責申報初審工作,需要評審的,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評審認定工作,并進行公示。區文促機構擬定專項資金年度實施方案,報大興區促進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
第二十六條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管理、監督,參照《大興區促進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京興政發〔2018〕5號)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區文促機構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間如遇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變動,將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