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8日訊 記者從國家統計局獲悉,2017年全國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37210億元,比上年增長12.8%(未扣除價格因素,下同),比同期GDP現價增速高1.9個百分點,占GDP的比重為4.53%,比上年提高0.08個百分點。從分行業數據來看,旅游出行服務、旅游餐飲服務、旅游娛樂服務增長較快,增加值增速分別為15.3%、15.1%和17.2%。
附注:
1.指標解釋
旅游及相關產業包括旅游業和旅游相關產業兩大部分。旅游業是指直接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飲、游覽、購物、娛樂等服務活動的集合;旅游相關產業是指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輔助服務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務等活動的集合。
游客是指以游覽觀光、休閑娛樂、探親訪友、文化體育、健康醫療、短期教育(培訓)、宗教朝拜,或因公務、商務等為目的,前往慣常環境以外,出行持續時間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進行旅游及相關產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常住單位指在我國的經濟領土上具有經濟利益中心的經濟單位。生產是指在機構單位的控制和組織下,利用勞動、資本、貨物和服務投入,創造新的貨物和服務產出的活動。
2.核算分類
2017年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分類以國家統計局印發的《國家旅游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5)》為基礎制定。
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采用兩級核算分類。第一級分類按照活動特點分為旅游農業和漁業、旅游零售業、旅游交通運輸業、旅游住宿和餐飲業、旅游金融業和其他旅游服務業六大類。第二級分類是在第一級分類的基礎上,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重新組合,包括85個行業小類(中類)。
3.核算方法及數據來源
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按照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旅游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核算方法》進行核算,核算所需的數據來源于國民經濟核算數據和旅游及相關產業消費結構調查數據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