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4日訊 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10個方面發力,支持四川省民營文化旅游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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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指出,通過拓寬投資領域、促進公平競爭、培育市場主體、支持市場拓展、降低準入門檻、鼓勵創新創業、強化服務保障、優化金融服務、加強人才培養、加強統籌協調10條舉措,著力為民營文化和旅游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全鏈條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在培育市場主體方面,《實施意見》指出要健全全省文化旅游產業重點項目庫,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文化旅游項目列入省級重點項目。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四川省“金熊貓獎”和“四川省文化旅游產業優秀龍頭企業”評選活動,爭取在3年內扶持發展100家重點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對民營文化企業經營收入首次到達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給予上臺階獎勵。對民營企業全額投資新創建成功并經認定的國家級文化或旅游產業領域示范園區給予最高1000萬一次性獎補;新創建成功并經認定省級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園區、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健康旅游基地、工業旅游基地、體育旅游基地、科技旅游基地等,給予獎補。
以下為相關通知全文: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
現將《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
2019年3月4日
以下為《實施意見》全文:
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大力發展文化旅游經濟,推動我省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拓寬投資領域
建立健全全省文化旅游招商引資項目庫,形成包裝一批、儲備一批、發布一批的動態管理模式,鼓勵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文化旅游項目建設運營。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項目申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庫和省音樂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庫等,通過項目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對入庫項目進行支持。鼓勵民營企業投資新建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領域,并給予獎補。
二、促進公平競爭
創新文化旅游市場監管方式,積極探索文化旅游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全省文化旅游市場失信懲戒機制,開展市場運行監測和績效評估。持續實施《四川省旅游經營服務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切實維護民營文化旅游經營者合法權益。完善誠信經營紅名單制度,對列入紅名單的企業進行宣傳,營造良好的誠信經營氛圍。
三、培育市場主體
健全全省文化旅游產業重點項目庫,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文化旅游項目列入省級重點項目。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四川省“金熊貓獎”和“四川省文化旅游產業優秀龍頭企業”評選活動,爭取在3年內扶持發展100家重點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對民營文化企業經營收入首次到達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給予上臺階獎勵。對民營企業全額投資新創建成功并經認定的國家級文化或旅游產業領域示范園區給予最高1000萬一次性獎補;新創建成功并經認定省級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園區、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健康旅游基地、工業旅游基地、體育旅游基地、科技旅游基地等,給予獎補。
四、支持市場拓展
推動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給予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重點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出口退稅補貼等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到境內外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和主要客源地開拓市場,民營景區、酒店在境外主要客源地投放四川旅游產品廣告的,按廣告總費用的40%計算獎勵資金,每家投放(含聯合體投放)獎勵不超過20萬元;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參加國際知名旅展的,每次參展獎勵4萬元,同一企業當年累計獎勵不超過4次;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開展四川旅游宣傳推廣活動的,按推廣活動總費用的40%計算獎勵資金,每家(含聯合體)獎勵不超過40萬元。
五、降低準入門檻
制定全省文化旅游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進一步推進文化和旅游領域簡政放權,依照法律法規減少行政審批層級,推進民營企業投資文化旅游產業審批流程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降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文化服務等領域的各類門檻。
六、鼓勵創新創業
鼓勵民營文化旅游企業創新創業,對民營企業全額投資,新利用閑置廠房、樓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擴)建為文化旅游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的,對建設方實施場地改造及公共技術設備設施購置等發生的費用,給予獎補。
七、強化服務保障
籌建全省文化旅游企業聯盟,積極吸納民營企業加入。加強與民營文化旅游企業的聯系,定期召開全省民營文化旅游企業代表座談會,聽取民營企業訴求,靠前服務。深入企業調研,幫助民營文化旅游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八、優化金融服務
建立全省銀政企聯席工作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工作對接會,積極向金融機構推介全省重點文化旅游項目。以國家級、省級文化旅游產業園區(基地)作為試點單位,建立全省文化旅游金融合作試驗區,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服務。
九、加強人才培養
吸收民營文化旅游企業代表進入全省文化旅游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聯合國內一流高校每年舉辦一期民營企業文化旅游管理人員培訓班;每年組織開展民營文化旅游企業管理人員境內外交流培訓;推動民營企業與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建立文化旅游定向、訂單式人才培養機制。民營企業文化旅游從業人員在職稱評定、參與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十、加強統籌協調
建立促進民營文化旅游企業發展常態化協調督查機制,及時總結、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要高度重視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工作,結合實際,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具體舉措。多形式加強政策的宣傳解讀,推動政策落地、落細、落實,努力為民營文化旅游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省文化和旅游廳每年年底組織申報、考核驗收,對涉及獎補的項目,在第二年省級文化旅游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兌付,對推動民營文化旅游企業發展取得積極成效的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工作人員給予表揚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