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文化遺產活起來(大家手筆)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就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他強調:“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活起來”三個字,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內在要求。
我國引入文化遺產這一概念并在實際工作中加以運用是在20世紀80年代,特別是1985年我國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87年北京故宮等6項遺產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實現我國世界遺產零的突破后,通過世界文化遺產申報等工作,文化遺產的概念逐漸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并得到迅速普及。文化遺產保護的實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文化遺產不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凝固不變的對象,而是一個博大的系統、一個發展的概念、一個開放的體系、一個永恒的話題。人們對于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一直處于發展變化之中,不斷被檢驗、被證明、被修正、被豐富,在實踐中不斷產生更符合實際的新認識。
過去,很多人把博物館中的文物、祖國大地上的文化遺產看作是已經遠離今天社會的東西,看作是已經沒有生命的東西,只是被觀賞、被研究的對象。但是,“活起來”告訴我們,這些文化遺產能夠活在當下、活在人們生活中。它們曾有輝煌的過去,也應該有閃光的現在,并且還要充滿生機地走向未來。現在,許多人都已經深刻認識到,文化遺產不應只是少數專業工作者呵護的對象,不應“養在深閨人未識”,而應融入社會,在保護中利用,在利用中進一步詮釋和豐富其價值。保護文化遺產并不是將其封閉起來,與民眾和當代生活隔絕。今天,城鎮化快速推進,文化遺產更是無法藏身于世外桃源或自外于當代社會。從世界上一些歷史名城的發展趨勢看,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現代化發展并不矛盾,如果處理得好就能相輔相成。
“活起來”告訴我們,僅將文化遺產當作珍稀物品保留下來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發掘文化遺產中的精華,為人類現代生活服務。文化遺產應在被觀賞、被分享中得到保護、詮釋和延續。換言之,文化遺產只有通過適當途徑發揮作用,通過特定方式被大眾所關注與分享,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因此,保護文化遺產并不排斥對其進行合理利用,而且合理利用是最好的保護。在物質文化比較發達、精神需求日益增長的當代社會,經過科學規劃和管理對文化遺產進行合理利用,無疑是對文化遺產的積極保護。當然,保護永遠是第一位的,只有在保護的基礎上才能實現合理利用。
當前,人們已經深刻認識到文化遺產的多重價值,對文化遺產進行合理利用展現出廣闊發展前景。實踐證明,讓文化遺產活起來,利用文化遺產向社會提供各種文化服務,不僅能豐富人們的文化生活,而且能更好地保護文化遺產,同時還能創造社會就業崗位。利用文化遺產向社會提供各種文化服務,所實現的經濟價值只是最表層的價值,合理利用文化遺產的效益其實是綜合性的。通過發展文化遺產旅游讓人人都能方便地接觸到文化遺產,有利于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人們深入理解文化發展的重要意義。由于有了這種接觸與理解,人們就會意識到對文化遺產的尊重、對文化遺產所代表的文化的尊重、對文化遺產所在地和文化遺產擁有者利益和權利的尊重是人類共同的義務,而這無疑有利于文化遺產保護,也有利于文明交流互鑒。
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的底蘊。文化底蘊是否深厚,不僅在于我們曾經擁有多少優秀文化,更在于我們今天還能擁有、感受到多少優秀文化。處理好保護與利用、學術研究與發展旅游等關系,就能讓我國豐富的文化遺產活起來,不斷豐富中國人民的精神世界,不斷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作者為故宮博物院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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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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