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裝燈具的要保持安全距離;文博單位對社會開放期間,須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強化夜間巡查。
一段時間以來,為展現文物建筑的魅力,增加文物建筑的旅游吸引力,不少文博單位對文物建筑進行了建筑樓體亮化。但亮化工程過度強調燈光效應,反而破壞了文物建筑的本色,還可能為文物建筑造成嚴重的消防隱患。
近年來,國內外文物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巴西國家博物館、法國巴黎圣母院等相繼發生火災事故,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也為我國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敲響了警鐘。
去年以來,我國有關部門聯合部署了博物館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檢查、文物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檢查中發現,一些地方還存在文物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薄弱、管理粗放、火災防控能力不強等問題,電氣故障、生活用火、施工現場違規動火等文物火災隱患依然存在。
該《指導意見》從健全責任體系、強化安全管理、整治火災隱患、加強基礎建設、增強應急能力、開展宣傳教育和嚴格督察問責七個方面,提出了22項具體意見和要求,不僅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而且極具可操作性,只要落到實處,就將為我國文物再加一把切實管用的“安全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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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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