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1日訊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已經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同時廢止。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微信號:cewenhua)了解,《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配套文件,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和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目錄組成。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勵和支持的關鍵技術、裝備及產品。
近日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進行對比可以發現:第三十四項“旅游業”,新增了“文化旅游、健康旅游、海洋旅游、草原旅游”這幾項;第三十八項“文化”,與“教育”、“衛生”、“體育”分開單獨描述,新增了“智慧博物館建設、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智慧廣電建設”等內容。
綜上,自2020年1月1日起,“文化旅游、健康旅游、海洋旅游、草原旅游、智慧博物館建設、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智慧廣電建設”將作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內容,成為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和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以下為《發改委第29號令》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29號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已經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同時廢止。
附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
主任:何立峰
2019年10月30日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節選
三十四、旅游業
1、旅游商品、旅游紀念品、旅游裝備設備,以及休閑、登山、滑雪、潛水、探險等各類戶外活動用品開發與營銷服務
2、文化旅游、健康旅游、鄉村旅游、生態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工業旅游、體育旅游、紅色旅游、民族風情游及其他旅游資源綜合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及信息等服務
三十八、文化
1、公共文化、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絡視聽、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及設施建設
2、文化創意設計服務,數字文化創意(含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數字文化創意軟件、數字文化創意內容制作、新型媒體服務、數字文化創意內容應用服務),動漫創作、制作、傳播、出版、衍生產品開發
3、廣播影視制作、發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開發,網絡視聽節目技術服務、開發
4、新聞出版內容監管技術、版權保護技術、出版物的生產技術、出版物發行技術開發與應用,電子紙、閱讀器等新聞出版新載體的技術開發、應用和產業化
5、電影數字化服務和監管技術開發及應用
6、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振興,民族和民間藝術、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與發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和文化街區、中國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中華老字號的保護與發展,民族文化藝術精品的國際營銷與推廣
7、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智慧博物館建設,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智慧廣電建設、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廣播電視數字化、有線無線衛星廣播電視網智能協同覆蓋、全國有線電視網絡智能化建設和互聯互通平臺建設
8、語言文字技術開發與應用
9、演藝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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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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