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7日訊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公安部等十八部門聯合印發了《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2—2025年,試驗區實現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全面形成,城鄉普惠的金融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農村產權保護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農民持續增收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顯縮小。試驗區的引領示范帶動效應充分釋放,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體制機制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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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試驗區將聚焦在包括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退出農村權益制度,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建立科技成果入鄉轉化機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臺,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體制機制,健全農民持續增收體制機制等十一個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試,。
《方案》明確,將在試驗區內選擇一批產業園區或功能區,率先打造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在先行區內重點優化提升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美麗鄉村和各類農業園區,創建一批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實現城鄉生產要素的跨界流動和高效配置。
《方案》提出,將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建設鄉村產業旅游路。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確權登記的前提下,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
此外,《方案》中還公布了11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名單,分別是:浙江嘉湖片區、福建福州東部片區、廣東廣清接合片區、江蘇寧錫常接合片區、山東濟青局部片區、河南許昌、江西鷹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區、重慶西部片區、陜西西咸接合片區、吉林長吉接合片區。
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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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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