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8日訊 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堅定文化自信,延續城市文脈,體現城市精神,展現時代風貌,彰顯中國特色。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市級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筑作為城市重大建筑項目進行管理,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設計方案需經審定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通知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應充分論證、集中布局,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通知強調了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強調地應加強自然生態、歷史人文、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健全法規制度,加強歷史文化遺存、景觀風貌保護,嚴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歷史建筑、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
通知還對完善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制度、加強責任落實和宣傳引導等內容提出了指導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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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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