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的現實是我們想象的、理解的和變形的“幻想領域”;小說中的現實又是記憶的,甚至往往是遠一點兒的記憶。對于鄉村的書寫也是如此,譬如魯迅筆下的故鄉,沈從文筆下的湘西,史鐵生筆下的陜北……
沒錯兒,對于小說家而言,他所寫下的鄉村生活可能會有“滯后”,是他童年時的樣子甚至是他經歷了內心改造之后的童年時的樣子,從這點上來說,寫作大約是面向過去的。但是,小說也是面向今天的,它不會滿足于只留下記憶的印影——它要對我們今天的日常提出見解和警告。小說還應當是面向“未來”的,在未來的閱讀者那里,你所寫下的“舊事”依然具有啟示性,依然能夠引發讀者的思考和情感的投入。
因此,在面向今天的這一向度里,小說家應當具備對現實敏銳的洞察,能夠對人們習焉不察的日常提出獨特見解;在面對未來的向度里,它需要在認知的基礎上提供前瞻性思辨,要有能力讓它的某些議題變得深邃且不過時……在鄉土文學寫作中,我們時常會注意到它的記憶承載,而或多或少忽略它的現實面向和未來面向。
近20年來,農村發展變化巨大,然而令人小有遺憾的是,這并沒有很好地反映到當下創作中。我們的鄉土書寫多來自十數年或者更早就離開鄉村的作家們的書寫,這當然可貴,然而它們在“現實”和“未來”的面向中總有匱乏,對我們更深入、真切和有代入感地進入當下的現實鄉村力有不逮。很多鄉村新變,是舊經驗所無力涵蓋和解釋的,而它們正是文學所需要表現的。
以我的個人經歷為例。2015年左右,我到邯鄲某縣檢察院“體驗生活”。隨著采訪深入,我的工作重心開始偏移到對鄉村的重新發現上。令我感到吃驚的是,作為一個來自農村、在縣城也有十多年工作經歷的作家(父母還在鄉村生活,我每年都會多次回鄉探望),我原以為自己了解熟悉的鄉村,突然變得十分陌生,其中的諸多變化超過了我的想象。一是打工和打工人口給鄉村帶來的變化,有物質的也有道德的和精神的;二是土地流轉給農村生產生活帶來的變化,同樣是那樣深刻;三是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的問題;四是農村男女人口比例的問題,農村中以往的“男尊女卑”的觀念竟然因為鄉村男女比例的變化而悄然瓦解,當然又有新問題產生……幾個月的體驗生活讓我百感交集,不得不一次次調整自己對鄉村的舊有理解。這些悄然而又深刻的變化多么需要文學的反映!令人遺憾的是,盡管當下的鄉土文學創作依然占有極大比重,但真正能夠回應現狀的作品似乎又極少極少。我們的文學尤其是鄉土文學,似乎還沉浸在一個被反復言說、沒有流速的舊時光里。
為什么?一是過去的鄉村生活相對固定,而我們又有那么多以往作家的成功經驗可以借鑒,寫滯后的鄉村記憶更容易,更出彩;二是所有的當下經歷都是復雜的、未經梳理甚至未經驗證過的,它沒有更多的思想資源可以依憑,面對新現象做出判斷并洞見深刻,對于任何作家來說都很難;三是情感情境的疏離,對當下鄉村的敏銳感受來自于神經末梢,那種切膚感的溫和涼,是離開鄉村的作家難以感覺到的。四是小說寫作“面向未來”的這根弦在我們的頭腦里繃得還是不夠緊,對現實缺乏深入思考,對“何以至此”和“它所包含的永恒性在哪”的問題未能做出回應。
不過,文學應該是而且一直是迎難而上的,希望有更多有經驗的和來自于時下鄉村的青年寫作者們共同來承擔起這份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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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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