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3日訊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做好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和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了“加強不可以移動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傳承體系建設”等九項任務及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文物合理利用創造創新工程等五項工程。提出了到2025年,基本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文物工作格局。
在激發文物博物館單位發展活力方面,《實施意見》基于國家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和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改革試點的有益經驗,明確“探索文物博物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業績掛鉤,對符合規定的單位在確保完成公益目標、做強主業、國有資產安全的前提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取得明顯成效的,可以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并可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對在開發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按規定予以獎勵”。
在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和文物保護工作方面,《實施意見》強調“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應充分考慮地上地下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及管理需要,組織編制省、市、縣文物保護專項規劃,加強文物保護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及與‘一張圖’核對,批復后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平臺”,明確“縣以上政府應當組織文物、自然資源等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下文物進行勘查,劃定地下文物埋藏區。基本建設、生產建設和土地儲備涉及的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必須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按規定組織相關文物業務單位實施。
各地政府在土地儲備入庫前,對可能存在文物遺存的土地,必須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經費由土地儲備機構列入土地儲備成本。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以及文物的原址保護、遷移、拆除,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結合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工作實際,明確將“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中涉及在全國重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或建設控制地帶內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費用列入省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在責任主體、實施程序、費用保障等關鍵環節作出明確制度安排。
在文物科技創新支撐方面,明確“加強文物保護利用科技支撐,建立省級文物保護利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將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相關研究納入湖南省科技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指南,鼓勵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合作開展文物保護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全面提升文物考古、安全監測、修復保護、展示利用科技水平”等。